新華網重慶9月22日電(記者黃豁)在重慶涪陵,來訪羣衆到檢察院舉報或申訴,可以“點名”要求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院業務部門負責人及主辦、主訴檢察官接待。這一制度實施兩年多來,不僅方便了羣衆反映問題,也使檢察機關獲得了更多的辦案線索。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檢察院2005年開始建立《來訪點名、預約接待制度》,來訪羣衆可“點名”要求檢察院領導或檢察官接待,並且實行“立點立接”,被點名者要立即接待來訪羣衆;若被點名接待的人員因公不能立即接待時,必須在三天內(外出辦案、開會等特殊情況除外)安排時間接待來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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