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9時30分許,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曾經震驚包頭的“3.02”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案(本報曾經對此案進行過報道)。數十名出租車司機現場旁聽。受害人陳桂蓮家屬當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46萬餘元。
今年3月2日,犯罪嫌疑人陸俊明(35歲,漢,山西省人)從包頭市東河區太平寺商城乘坐受害人陳桂蓮駕駛的出租車。當出租車行駛至黃河壩上時,陸俊明將陳桂蓮手腳捆住塞入出租車後備廂中,搶得陳桂蓮現金260元和兩部手機。隨後,陸俊明將出租車開往其家鄉。途中,爲了不讓陳桂蓮出聲,他用海綿和爛布將陳桂蓮的頭部包住。3月7日,陸俊明被包頭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刑事拘留。經法醫鑑定,陳桂蓮因受凍致死,陸俊明涉嫌搶劫殺人。同年4月11日,陸俊明被包頭稀土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過近一個上午的審理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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