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8日電(記者李舒)28日13時30分,巨大的爆炸聲過後,北京房山區一處非法小煤窯被警方炸燬。北京警方宣佈,從現在起至2008年奧運會結束,北京將開展打擊非法開採、強化爆炸物品管理專項行動,將摧毀1000多座非法小煤窯。
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危險物品管理處處長譚權介紹,最近一段時期,房山和門頭溝地區非法開採比較突出,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給爆炸物品管理帶來一定影響。爲嚴厲打擊非法開採,強化爆炸物品管理,遏制重特大傷亡事故,確保黨的十七大和2008年奧運會安全,北京市政府決定從9月中旬至奧運會結束,在房山、門頭溝兩區開展打擊非法開採、強化爆炸物品管理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由北京市國土、安監、發改委、工商、公安、監察等6部門和房山、門頭溝兩區政府聯合實施,將全面徹底清理、查處非法井口、工具設備、非法煤場,從源頭上剷除爆炸物品黑市,消除引發各類安全問題的不穩定因素。
28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安局等6部門聯合發佈通告,指出地表或地下的煤炭資源一律歸國家所有,未經許可,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用任何手段挖掘、侵佔或者破壞國家煤炭資源;嚴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非法開設煤場,嚴禁倒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煤炭資源。任何煤場不得收購、運輸、銷售非法開採的煤炭。凡無《採礦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煤礦,各種證件到期已經被關閉的煤礦,在國有礦區內已被關閉的煤礦,以及因其他原因已被關閉的煤礦,一律爲非法煤礦。
通告要求,非法煤礦自通告發布之日起,須立即停止開採,15日內自行拆除設備,遣返人員,主動上繳爆炸物品,清理煤場煤炭,拆除圍牆、恢復泄洪道。無證或未經批准的非法煤場應立即停止煤炭的收購、銷售,並在30日內自行拆除煤場房屋,撤離設備車輛,遣散人員等。逾期未撤出礦區的生產設備、大型機械、運輸車輛將全部被沒收、處理。
通告稱,30日內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涉爆違法犯罪行爲,或主動上交私存爆炸物品的人員,可依法從輕、減輕、免除或者不予處罰。羣衆揭發非法開採、運輸、收購、銷售煤炭,檢舉非法制造、買賣、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行爲和線索,可獲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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