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關於廣州市200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通過了本次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廣州市審計局局長袁錦霞在報告中介紹,本次審計行動共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14個,涉及單位668個,查出2006年發生的違規金額1.45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09億元、應上繳財政金額1.44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10萬元。據悉,本次行動審計的市交委等7個局級部門中,有5個部門存在各種問題。
審計查出問題資金近4億
袁錦霞介紹,市審計局對200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或調查,共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14個,涉及單位668個,查出2006年發生的違規金額1.45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09億元、應上繳財政金額1.44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10萬元。
從今年審計7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看,2006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較好,一是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餘。7個部門全年總收入44.27億元,總支出42.67億元,結餘1.6億元,部門預算調控和預算管理能力進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意識不斷增強,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三是依法理財意識不斷增強,重視和加強財務管理,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
46戶納稅戶逃稅3819萬元
袁錦霞介紹,審計市財政局具體組織200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稅系統稅收徵管情況,發現的問題有:由於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物業出租沒有報批,財政監管又未完全到位,致使政府少收繳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626萬元;少收繳財政覈撥經費單位的非稅收入6032萬元;未能督促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將物業出租收入按規定分項目分別繳庫,導致少反映一般預算收入111萬元。審計還發現以前年度少收繳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少收繳財政覈撥經費單位的非稅收入,查出違規金額3747萬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10萬元、應上繳財政金額3747萬元。
反映在稅收徵管方面的問題有:部分企業未足額計繳各項稅費。審計抽查46戶納稅戶,發現未足額計繳稅費共3819萬元;7戶企業在其減免稅申請未批准前視作已批准減免而未先行申報繳納稅款339萬元;部分納稅戶未按稅款所屬期申報繳稅;個別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等代徵單位有時未按規定及時、足額解繳稅款。
審計效果
今年審計出問題的部門部分開始整改
袁錦霞介紹,對上述審計出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單位都很重視,有的在審計過程中就開始整改。據介紹,審計查出部分企業未足額計繳各項稅費問題後,有13戶企業自行補繳稅費1715萬元。市物價局在審計決定發出後,已補繳資產佔用費。市總工會在審計決定發出後,已全部執行審計決定,應上繳市財政的專項資金結餘已全部上繳。
市交委積極補辦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手續,目前對產權清晰具備辦理條件的物業,已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