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與蘇貞昌的特別費發票,不管是辦公室人員購買衣服、3C產品,都被認定是公務需要。
臺海網9月28日訊民進黨正副『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的特別費發票,不管是辦公室人員購買衣服、3C產品,都被認定是公務需要。不過,同樣在SOGO千福藥品買藥,謝長廷部屬的發票是因公支出;呂秀蓮隨扈拿朋友發票用來核銷,則是貪污。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特偵組統計,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的特別費共領取2400多萬元,1241萬元以領據結報、1200多萬元以原始憑證結報。此外,他在『行政院長』任內也領了230餘萬元。
謝長廷核銷的發票包括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餐廳、大三元、法樂琪等餐廳,由林宜靜刷卡買的西裝、休閑服,檢方采信其說詞是為謝長廷拍攝形象廣告所需購買,由特別費支付;訂制的高屏衫,也是市長因公參加特別活動所需。
郭文達用信用卡付帳的7000多元酒錢,檢方認定是謝長廷授權臺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因公支出購買紅酒;陳雨鑫的妻子以信用卡付錢購買的『找回自信』、『海邊的卡夫卡』等書籍,檢方說是謝長廷授權陳雨鑫購買圖書贈送友人;陳妻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被認定是謝長廷授權陳雨鑫宴請友人用餐,由陳妻先墊款。
臺北辦公室主任陳建仲在百貨公司購買的襯衫、手機等,都是謝長廷授權購買贈送友人禮品,檢方認定是因公支出。
另外,謝長廷在2000年8月以特別費支出行政訴訟委任費用5萬元,2000年12月付出律師費4萬元,2001年又付出5萬元的行政訴訟律師費。
謝長廷的特別費有不少捐贈給弱勢團體及宗教寺廟,包括旗津天後宮、代天宮、三鳳宮等,2002年2月20日,謝長廷給玉皇宮5000元的油香基金。
蘇貞昌方面,臺北縣長任內共領取600多萬元特別費,『總統府秘書』長任內則領50萬餘元。
蘇貞昌女兒蘇巧慧在誠品臺大店購買『給我一只貓』、『底層的珍珠』、『當我們同在一起』等書籍,都被認定是蘇貞昌委托她代購公務用書;另一個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消費9000餘元,檢方認定是蘇貞昌因公宴客,而由蘇巧寧先刷卡付帳。(千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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