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最新生物技術都免不了會有倫理學方面的爭議,而“撒謊或是不撒謊,準確還是不準確”纔是問題的核心。
撰稿/小 薊
9月15日,“2007杭州(中國)尋親大會”在西子湖畔舉行。數以萬計來自全國各地的尋親者,抱着渺茫的希望,在會場中面對面接觸。這是國內迄今規模最大的一次尋親大會。然而,人們依然難以期待有很高的成功率。就在今年,中國第一個尋親基因庫開始建立,這也許會爲那些人間悲劇提供一種新的結局。
尋親
2007年4月20日,正在宜興的家中忙碌籌備5月1日“尋親大會”時,“尋親大姐”呂順芳家中的電話響了。電話來自北京,電話另一端,北京華大方瑞司法物證鑑定中心的趙立見表示:華大方瑞希望爲尋親孤兒們建立一個尋親基因數據庫。
事後,呂順芳對筆者說,接到電話時她很高興,因爲她早就知道華大方瑞曾參與了印尼海嘯遇難者身份確認,“對他們還是比較信任的”。
5月1日的尋親大會上,華大方瑞的兩位專家——於曉光和趙立隨身攜帶了取樣用的物證袋、紗布以及表格。兩人爲中國的第一個尋親基因庫採集了400多份血樣。
在一次尋親孤兒的小型聚會上,來自北京的尋親者李冬梅(化名)表示,自己正準備週末有空就去取血,加入尋親基因庫。李女士告訴筆者:自己的記憶是從被領養的那天開始的。50年前,養父母先想好了名字,然後從孤兒院抱養了只有幾個月大的她——現在的名字和抱養日期被登記在孤兒院的記錄裏——那是她今天能找到的唯一資料。
談到這些經歷時,李冬梅的表情十分平靜,對她而言,尋親基因數據庫似乎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希望。
卡片
“經過了50年,相貌、胎記、疤痕等表面特徵的尋親結果變得不可靠。只有DNA這個終生不變的標記是最科學、最準確的方法。”談起基因尋親,尋親基因庫主要負責人於曉光這樣說。
他說,他們此前一直在考慮“基因身份證”計劃。“這種基因身份證,記錄了你的某些遺傳特徵,依靠這些特徵,就可以把你和其他人區分開來。雖然平時沒有什麼作用,但萬一發生了重大災難,它很可能是辨認一個人身份的唯一方法。”
DNA雙螺旋結構發現者之一、諾貝爾獎得主詹姆斯·沃森曾經描述過一種全基因圖譜——把一個人的全部的基因信息記錄下來,研究這些信息,就可能知道你的高矮肥瘦、易感染什麼樣的疾病,甚至具有何種性格特徵——雖然最後一條常被批評爲“基因決定論”。相關報道則通常把這種包含個人遺傳信息的全基因組圖譜也稱作“基因身份證”。
“沃森談到的包含全部基因信息的身份證雖好,但成本實在太高。”於曉光解釋說。2005年,美國一家公司提取了沃森的血液樣本,計劃爲他製作全基因組圖譜。那張圖譜的預算爲100萬美元,需要一年的時間才能“繪就”。
於曉光說:“今天的基因身份證通常只記錄有限的十幾個位點,但靠這些位點已經足夠辨認這個人了。”對這類遺傳信息的應用包括:親子鑑定、各類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排除和認定,以及重大的災難性事故的個體認定。
雖然技術上毫無問題,但目前的尋親基因庫還沒有成功配對的例子。於曉光表示,這是因爲“數據庫中的數據量太小了”——目前的尋親基因庫中只有500多份基因樣本,而“在13億人口中要找到一個人,數據庫中至少要有上萬個樣本,才能達到初步的效果”。
他說,目前尋親基因庫中的數據如此稀少,一方面是受到資金制約:如果完全免費,鑑定中心負擔不起,而800~1500元的檢測費用令很多尋親者望而卻步;另一方面,可能是認識問題,“在英國,6%的人已經有了自己的基因資料記錄,而在我國,大家顯然還沒有認識到這類資料的重要性”。
標記
北京華大方瑞司法物證鑑定中心主任室的書架上,大部分都是法醫學書籍。於曉光向筆者解釋:“親權鑑定,本來就是發端於犯罪科學的一門學問。”
像指紋一樣,每個人的基因組各自不同。
僅利用基因就能準確區分出此人與彼人,那些活躍在犯罪現場的鑑證專家首先注意到了這種方法的益處。很快,他們開始從犯罪現場提取DNA成分,分析結果成爲法庭認可的證據。
只是把基因信息作爲證據顯然不能讓執法部門滿意。他們希望:如果有一個蒐集了大量個人DNA信息的數據庫,搜尋罪犯的過程就可以由機器自動完成了——科技原本就是爲了節省人工。“根據犯罪率統計,大部分大案要案都不是新手乾的”。建立一個犯罪人員基因庫很快被提上了議事日程。這些基因庫裏需要存放那些“能夠完全代表這個人”的基因信息,而且“這些信息要儘量簡潔”。
很快,由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出面,統計了大量的人羣,獲得了特異性強、區分度好的13個“遺傳標記”。“兩個不相關的個體純粹由於巧合而具有相同基因的機率十分微小——除非是同卵雙生的雙胞胎。”今天的大部分基因數據庫所記錄的數據都是以這13個標記爲核心的,這些基因數據庫裏的信息做到一張紙片上,就是基因身份證了。
依靠這些信息,親子鑑定、犯罪嫌疑人的排除和認定,以及重大的災難性事故的個體認定都基本沒有問題,於曉光表示,“從技術上來講,這幾件事情是差不多的”。
在華大方瑞的尋親基因庫中,記錄了以FBI所公佈的13個位點爲核心的16個位點,以及線粒體和男性Y染色體的部分信息。
於曉光解釋說:“對16個位點的檢測,在親子鑑定和個體識別中是世界上目前通用的技術路線,對於其他親緣關係鑑定,則可以起到輔助的作用。″
“線粒體是母系遺傳只由家族中的女性傳給後代”,2000年,《自然》雜誌上的一篇文章曾經報告了現存人羣的線粒體在14.3萬年前的一個分叉點。這個分叉點將代表着,現存人類的線粒體都來自14.3萬年前非洲草原上的一個女子。
“Y染色體則爲父系遺傳,同一父系家族中男性的Y染色體分型相同。Y染色體的這個特性,使它很適合用來修家譜。”
“前段時間很熱鬧的‘DNA檢測重修孔子家譜’,我們就曾計劃用Y染色體STR分型去做的”,然後,於曉光很委婉地表示:這種DNA認祖雖然技術上沒有困難,但因爲那些古人的DNA都已經不可能拿到了,“如何確認孔子嫡系後人,如何確定DNA比對的標準樣本?”都是很大的問題。
倫理
今天的基因身份證只包含十幾個位點,雖然遠達不到沃森的夢想,但用來檢驗直系親緣關係卻已經綽綽有餘。
然而,這種爲尋親者帶來便利的技術,同時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家庭倫理問題,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被擺出來討論一下。
一種質疑來自倫理學家,他們說:親子鑑定“強化了男子親權的意義而忽視了女子親權的意義”。
事實上,遺傳學家們早就考慮到了這一點。美國法律、醫學與倫理學學會前任會長賴利在《林肯的DNA》中就提到:進行遺傳疾病研究的臨牀遺傳學家會在無意中發現那些非親子關係。這時候,“90%以上的臨牀遺傳學家會通知女方而不是男方”。
然而,女性有權拒絕親子鑑定,但男性是不是也應該有知情權呢?
德國的一個例子也許能給讓我們對這個問題有更好的理解:不是關於它該如何解決,而是關於它究竟有多複雜。
2005年,德國司法部的女部長崔普惠斯向媒體表示:“丈夫如果在沒有妻子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親子鑑定,將會受到懲罰。”當時,她建議把這項條款寫進未來的《德國基因診斷法》中。小報上,那則新聞的標題被定爲“德政府欲叫停親子鑑定”。
但到了2007年,另一則標題裏包含“德國男人爲親子鑑定權抗爭”字樣的新聞的內容則是:有人提出“男人獲知與孩子血緣關係的權利同樣應當受法律保護”,並希望出臺一項親子鑑定的簡化程序,使“母親們屆時不能再以保護自己和孩子爲由,阻止孩子法律上的父親去做親子鑑定”。
除了越辯越亂的知情權問題,對親子鑑定的質疑中,另一個更實際的質疑則指出:親子鑑定會“誘發和助長夫妻不信任的情緒,進而導致家庭信任危機”。
今年3月,華大方瑞司法物證鑑定中心的主任鄧亞軍在一次訪談中透露:成立5年來,華大方瑞接到的親子鑑定案例和鑑定案例中否定結果的比率逐年增加,“中心2006年接到的案例數目增加到了4000多例,而且,統計結果顯示:其中28%爲‘否’”。
鄧亞軍說,這只是“說明了整個社會的誠信度在降低,另外還有社會貧富分化加劇、人口流動性增加等問題”,這個統計結果“是對社會實際問題的反映”。
她是對的,如同花剌子模國的那個報信人,即使帶來的不是好消息,這也不是親子鑑定的錯。
於曉光認爲,很多最新生物技術都免不了會有倫理學方面的爭議,他們在工作時會淡化這些倫理學因素,而“撒謊或是不撒謊,準確還是不準確”纔是問題的核心。
進行親子鑑定的準確率如何呢?於曉光回答:“每個人的DNA中,不可能含有‘追溯不到父母’的基因型,所以,親子鑑定更擅長排除。”也就是說:如果最終的鑑定結果告訴您:您與這個孩子沒有血緣關係,那麼,您就可以放棄任何幻想了;但如果結果告訴您,您與這個孩子有血緣關係的話,這個結果需要用客觀的親權概率的統計數字來表達,如99.99%。”
在華大方瑞的網站上,詳細說明了如何取樣:用力拔下至少10根頭髮;用棉籤在口腔內側頰黏膜處反覆擦拭30次以上;刺破手指,收集5個拇指蓋大小的血痕等。
據介紹,約有一半的鑑定者選擇郵寄的方式把樣本寄過來。另一半則親自到場取樣,在親自到場取樣的鑑定者中,約有75%的案例中都只有父親帶着孩子過來——“他們通常只來兩次,第一次取血樣,第二次取結果,通常不會親自過來諮詢。”
未來
2007年5月30日,沃森收到了寫着自己全部基因信息的兩張光盤,至此,他正式成爲了第一個個人版“全基因圖譜”的擁有者。這次測序,實際費用和時間幾乎都達到了預算的兩倍:200萬美元、兩年。
拿到自己的全基因圖譜當天,沃森決定向研究者們公開自己的全部基因,而且,“爲了人類能更好地理解那些與疾病相關的基因,我們要向研究者們公開更多的個人基因序列”。
也是當天,沃森也表示:“爲了限制這些基因信息的公開恐怕我們該多想些理由了。我們應該像保護核武器一樣,保護好自己的基因信息。”
沃森話語的自相矛盾所體現的恰是我們所面臨的困局。醫生只需看一眼你的基因圖譜,就可以開出處方,這當然是好事情。然而,保險公司會不會也根據基因圖譜的信息,向投保者收取高額保金甚至拒保,就是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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