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30日電(記者田雨)10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物權法正式實施,這部明確提出“平等保護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的法律的實施,標誌着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我國政治文明建設邁出新步伐。
物權法的實施,對於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人類的法治實踐表明,一部法律效力的發揮,離不開人們對這部法律的瞭解和信仰。就物權法來說,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需要通過多種途徑提高廣大幹部羣衆對物權的認識,牢固樹立依法平等保護和正確行使財產權利的物權觀念,爲實施物權法營造廣泛的社會思想基礎。同時,要全面堅持國家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爲增強公有制經濟活力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實施物權法,最根本的是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和實際出發,針對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規範的問題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係,切實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當前,要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及其他財產權利。要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決制止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爲。同時,還要加快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要配合物權法的實施,着眼於保障權利、維護秩序、促進競爭,抓緊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
物權法已經被確定爲“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實施物權法,全面落實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的法律要求,充分運用物權法等法律手段提高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水平,增強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加強配合,共同推進物權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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