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慎思
改革開放之後,大批的中國人涌出國門留學,其中也有一些負笈海外者求學法律。在西方,法律界一直是一個精英雲集的階層。如今,他們中的一羣佼佼者,經過不懈的努力,躋身於在美國也屬精英階層的律師業,成爲擁有美國執業資格的律師,卻又最終將自己事業的重心遷回他們根基所繫的中國,遊刃於中美法律服務之間。歷史在不經意間成就了他們,他們或可稱之爲改革開放後第一代進入美國法律界的中國人的代表,其中的樣本意義也將化作歷史的一道履痕。
王翔1984年赴美,美國DREXEL大學電子工程學博士、馬里蘭大學法學博士,現爲美國奧睿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管理合夥人。
喬鋼樑1986年赴美,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曾爲第一位擔任美國聯邦法官助理職位的中國人。現任GE醫療集團大中國區(法律及公共政策)副總裁、法律總監。
田鳳常1988年赴美,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曾任微軟中國公司法律顧問,現爲隆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全國律協信息和高新技術委員會副主任,環太平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會副主席。
王恆濤1989年赴美,美國聖路易斯大學法學博士。現爲美國格威-舒博-拜耳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兼任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吉林大學經濟與法律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張利賓1993年赴美,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奧斯汀法學院法學博士。現爲美國貝克博茨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合夥人,兼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馬駿 1993年赴美,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現爲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苗壯2003年赴美,美國弗吉尼亞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候選人。現爲柴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任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研究員、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78級的大學生王翔,遠沒有想到今生會同法律結緣。當高考把他從插隊的大巴山區小山村再度帶回學校的時候,他選擇的是四川大學無線電系。1984年赴美留學時,他依然沒有想到自己會最終成爲一個美國律師。
關於出國,他最深的記憶,一是那張機票等於花了自己7年的工資(他當時的月薪是46元);二是美國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寄到了日本,輾轉了半年後才終於到了自己的手中,只因爲他當時的工作單位叫做“中日友好醫院”(Sino-JapanFriendshipHospital),那時,美國學校就沒收過幾箇中國學生,見英文裏有個Japan,想當然地就把通知書寄到了日本。
就這樣,王翔到了美國,一個電子工程學博士最終卻成了一名律師。但作爲一個歷史現象來看,這羣最早在美國取得律師資格的人,其中絕大多數是學英語出身的。
學英語的敲開了第一扇門
田鳳常北京外語學校畢業,1979年再入國際關係學院本科,畢業後分配至北京市對外經濟法律事務所工作,這也是全國第一家從事涉外業務的法律事務所。田也由此成爲改革開放後第一代從事涉外事務的律師。田自己也隨這個行業一起成長髮展,幾乎見證了中國律師業從起步到如今國際化程度越來越高的全過程。1988年,田入哈佛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碩士學位(LL.M)。畢業後,田在美國的律師所工作了兩年,以獲取在美執業的經驗,工作兩年後回國。
田去哈佛讀書的那年,正趕上國內的那場風波,當時美國甚至出臺了針對中國留學生的特殊“綠卡”政策,但田依然如期回國。當時推薦他去哈佛、併爲其申請到優厚獎學金的美國律師科恩教授(科恩是最早把美國律師事務所帶到中國來的美國法學專家,在推動中美律師業交流上堪稱開拓者),欣慰之餘,竟激動地給北京司法局寫信稱“田是中國律師業的雷鋒”。守信和“爲人民服務”,這同樣是美國人最看重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張利賓天津外語學校畢業,1982年考入北京經貿學院(現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畢業後,考取本校研究生。在貿大的時候,恰逢著名電視製片人、英籍華人彭文蘭(當時是中央電視臺的特聘專家)要辦一個專題電視節目,到貿大挑人。彭從貿大隻挑中了一男一女兩個學生,男的便是張利賓。在做一個有關涉外經濟仲裁案的節目時,他結識了一位著名的美國律師,後經這位律師介紹進入了美國PaulWeiss律師所在北京的辦公室做律師助理,由此與法律結緣。
工作一段時間後,利賓決定去美國讀法學院。臨行前,他的老闆Helena把他請到家中,給他放一部名爲PaperChase的美國電影錄像,這是一部講述80年代美國法學院生活的經典影片,以幫助他做好讀美國法學院前的準備。張利賓是個極有藝術感的人,素描畫得極好,至今他依然保留着當年爲Helena等人畫的速寫肖像。有一段時間他兼職爲一些中國藝術家做藝術經紀人,他去美國讀書的學費有一部分就來自他做藝術經紀人的收入。
就這樣,張利賓遠赴有“南方的哈佛”之稱的得州大學奧斯汀法學院,開始了3年的法學院生涯。1997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JD)後,利賓隨後又順利通過了紐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於1998年1月獲得紐約州律師執照。
王恆濤行伍出身的他,最早也是學外語的。1969年初中畢業時,王被選中留校擔任初中教師。半年後入伍,學習英語,後擔任英語教員,又在洛陽軍外和廈門大學外語系進修半年,並在大連教育學院完成了“專升本”。1989年,王獲得美國聖路易斯大學的全額獎學金,赴美攻讀法學博士(JD)。
豐富的人生閱歷,使得王無論是學外語還是學法律,都顯示出“過人”的能力。在伊利諾州律師資格考試中,他由於律師所工作繁忙,事先無暇準備,只在從聖路易飛往芝加哥的一個小時的飛行途中草草“掃讀”了有關複習材料,在上、下午的考試中,卻均只用了一半的時間即答完了全部考題,並且一考中的。大多學習法律的中國留學生畢業後,會選擇一家有中國業務的美國律所去工作,也算是揚長避短,而王去的這家,據他自己的介紹“當時只有美國業務”,而且他當上合夥人的時間甚至比同期畢業的美國學生還早很多。
喬鋼樑也是從英語最終轉到法律行的,但在法律這個行業裏,喬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赴美攻讀法律的衆多學子中,他是第一個爲聯邦法官做法官助理的中國人。
法官助理是聯邦政府的僱員,喬獲得了一次真正進入和體驗美國聯邦司法機制運行的機會。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許多都是從給別的大法官做法官助理開始自己的法律生涯的。作爲法官助理,對其法律知識水平、語言水平要求之高是可想而知的。喬鋼樑的成就的確值得驕傲。
很多年前風靡過一個廣播英語節目———“許國章自學英語輔導講座”,當時節目中那個扮作學生小喬的,就是喬鋼樑。喬1976年進入北京外語學校,1982年又考入北京外國語學院,畢業後免試入讀本校美國社會與文化專業研究生。1986年赴美留學,1988年獲美國普渡大學政治學碩士學位,1992年獲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獲美國密歇根州傑出少數族裔獎。
兩個“異數”的律師之路
馬駿在這羣人中,馬駿是唯一一個法律科班出身的,這彷彿成了一個“異數”。北京大學國際法專業畢業後不久,馬進入了第一家入駐中國的外國律所———美國高特兄弟所工作,當時主要的業務是提供引進外資的法律服務,幫助外國公司在華投資,服務過的外資企業包括三星、諾基亞等。
應該說,在出國前,無論在職業積累還是經濟上,馬駿都已有了很好的基礎。對他來說,出國攻讀法學博士只是讓自己的職業生涯更上一層樓。所以,當他1993年以康乃爾大學法學院提供的全獎赴美時,目標簡單明瞭:拿下JD,然後回國繼續自己的事業。堅實的法律背景使馬駿成爲康乃爾法學院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全額獎學金的中國學生,紮實的法律功底使得他的讀書生涯也顯得非常從容。1996年他如期拿下學位,之後通過了美國紐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旋即回國繼續自己的事業。
王翔則是另外一個“異數”。電子工程師出身的他,現在是一名專利律師,即使在美國,在全部律師總人數中,專長專利業務的律師只佔3%,而真正能夠遊走在中美之間,處理日漸增多的知識產權事務的律師,只能用“稀有”來形容了。王翔便是這“稀有”中的一員。
王翔在攻讀電子工程博士期間,研究出一種關於心輸出量的無創檢測方法,並造出了原型機。當他興高采烈地把自己的“新發明”報告給導師的時候,導師告訴他,按照學校的政策,必須先去找專利律師,以確認沒有侵犯別人的專利權。工程師的王翔在愕然中接觸到了“專利”的概念,爲此他又花了3年時間重新做他的這項發明,以使得其不侵犯別人的專利權。
後來王翔共申請並獲得授權4項專利,通過專利實施或轉讓獲得了不菲的專利費,嚐到了技術與法律結緣帶來的甜頭。1995年,鑑於專利律師良好的職業前景,尤其是中美間不斷增長的知識產權業務,結合自己懂技術、來自中國的背景,王翔正式轉行,入讀馬里蘭大學攻讀法學博士,決定做一名專利律師。
法學院生涯與考Bar
入法學院讀JD大多要通過一個LSAT考試(LawSchoolAdmissionTest)。這個入學考試也是一個綜合性的考試,科目包括英語、邏輯、閱讀,甚至數學。對中國留學生而言,最感困難的還是考試中涉及到的美國文化、歷史類知識性問題,比如王翔至今記得閱讀中的一題,通篇問的是美國高爾夫球員的事情。
對於法學院的學習,畢竟不是自己的母語,學的又是艱深龐雜的法律,就連在國內攻讀美國社會與文化碩士、在美國又拿了個碩士的喬鋼樑都俏皮地形容說剛開始讀書的感覺就像是“用眼睫毛翻攪水泥”,而法學院的訓練未來律師們的方法又少有照本宣科,常常採用蘇格拉底辯論法,即用隨機點名的方法,由學生而非老師來“主講”某個法律課題,其結果雖然是“真理越辯越明”,但如果堂下功課做得不充分,就會在衆目睽睽之下“下不了臺”。一些教授更會對學生“千刀萬剮”,提出各種刁鑽問題,以鍛鍊學生將來做律師的那根強韌的神經。所幸這幾位優秀的中國法學生都度過了這場“煉獄”般的考驗。
美國的法學院教育實質上是研究生教育,讀JD第一年都是一些基礎課,例如美國憲法、合同法、刑法、民法等;第二和第三年是專業課,如證據法、侵權、證券法等,以及去律所實習。JD要上課、寫小論文,還有考試,但不寫學位論文。關於考試,衆口一辭的說法則是其實答案不重要,主要是看答題的邏輯、看學生的思辨能力。比如一道民事賠償題,可能最後的答案賠不賠錢都不重要,換言之,答曰賠償或不賠償都有可能得高分,只要答得法理充分,能自圓其說。
在美國,律師資格的取得是以州來頒發的,並非全國統考,即考取某州的資格,就只能在該州執業。律師考試共兩天,第一天考聯邦法律,第二天考所投考的州法律。馬駿的體會是,回答法律問題,在美國的考試中,常常有一些“神奇的字眼”(majicwords),只要你提到了這些“神奇的字眼”,基本上答案也就八九不離十了,比如涉及兒童撫養權益方面的案子,你一定要提到的就是“基於孩子的最大利益”。其實,這些字眼本身是沒有什麼魔力的,真正神奇的是,經過法學院的訓練,那些最核心的法的精髓就這樣根植在每一個法學生的心中。
經過嚴酷的律考,他們成了改革開放後最早獲得美國律師資格的爲數極有限的中國人中的幾位,並分別受聘於美國各大律師事務所,這些所大多與中國有業務,而這些深諳中國國情、兼具美國律師資格的法律精英便成了外國律所尋覓的人才。
遊走在中美法律服務之間
喬鋼樑在把自己的事業中心移回中國之前,在畢業之後先做了一年的密西根州西區首席大法官道格拉斯·W·海爾曼的法官助理。
美國的聯邦法官審案不分庭,即無論民事、刑事、還是經濟案件等等,聯邦法官都要審理,由此也可見法官助理要面臨的壓力。喬經手的第一個案子是普強制藥公司股東以公司違反《美國證券法》爲由提起的集團訴訟。喬對這個案子至今難以忘懷,因爲他以法官口吻代草擬的第一份裁定書,得到了海爾曼法官這樣的評語:“喬:很好。可將裁定書發出”。這份海爾曼法官幾乎未做修改就發出的裁定書,也標誌喬作爲法官助理的第一關順利過關了。
另一件讓喬記憶深刻的事是,自從有了他這個中國籍的法官助理後,海爾曼法官便發明了一個接一個的“孔夫子曰”。比如,法官要求助理們法律文書寫作時必須“ShortandSweet”(簡捷而漂亮),當喬爲了把一個艱澀的法律問題表達清楚,句子寫得有點長時,海爾曼法官會在旁邊批註:“孔夫子曰:一個超過了20個字的句子不是好句子。”
美國法院的錯案糾錯制,也直接追蹤和納入到法官助理的職業檔案。海爾曼法官會幽默地告訴他的每一任法官助理:無論你將來走到哪裏,如果做法官助理時處理的案件,將來上訴法院有任何新判決,我都會通知到你。如果上訴法院的判決撤銷了原判,我也定會找你們“秋後算賬”。所幸,喬擁有的是一份值得驕傲的記錄。
如今的喬鋼樑是GE(中國)醫療集團大中國區主管法律及公共政策的副總裁、法律總監。
王恆濤在法學博士畢業後即受聘於密蘇里州第二大律師事務所,不過,永遠都在尋找更好的發展制高點的王恆濤,最終還是選擇了回中國開辦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並且同時在美國也註冊了自己的一個所。
王恆濤的所代理的中國馬鋼在美的反傾銷訴訟,是中國在加入WTO之後在美贏得的第一場反傾銷官司。中國的《入世議定書》規定,中國爲“非市場經濟國家”。在一些國家針對來自中國的進口產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中,通常做法是,以第三國替代價格來衡定中國涉案方的價格是否構成傾銷。中國產品由於勞動力成本、環境成本較低,最終的價格自然會低一些,但中國產品在國外的反傾銷訴訟中,往往最終會被同中國是否完全市場經濟的地位聯繫在一起,又常常摻進了諸多的政治因素,因此在國外針對中國的反傾銷官司,只要一打起來就是硬仗。而王代理的這場反傾銷官司最終卻以馬鋼獲得零稅率取得全勝,爲中國企業以積極、正面的姿態應訴海外反傾銷訴訟開了一個很好的先例。
但是,作爲一個在反傾銷領域頗有影響的律師,面對近年來中國企業不斷在外遭遇的反傾銷訴訟,王恆濤深有感觸地建言:中國目前一些企業、哪怕是上市公司在提供各種報表、數據時都非常不健全,而這些正是訴訟最重要的證據。中國的企業如果想贏得反傾銷的訴訟,一定要規範生產記錄的記載,只有提供完整、可信、經得起推敲的原始記載,才能取信於人。
馬駿現在是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較之國內目前頗熱的私募股權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在國內還是一個非常新鮮的概念。
2006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是目前國內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人民幣產權投資基金,基金總額爲200億人民幣。基金由國家社保基金、中銀集團、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郵政儲蓄、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及天津津能投資公司等幾家共同組建,僅僅從渤海基金的這幾家重量級的持有人身份來看,就不難看出這個基金的登場,又將爲中國的投資金融市場注入一股非同尋常的新勢力。
作爲渤海基金的管理團隊,其中的投資委員會有5人是核心的決策階層,被稱作董事總經理。決策核心考慮到決策的科學性和知識結構的平衡,5名董事總經理分別來自銀行業、投資業、法律業、諮詢業和財會業。馬駿以其豐富的海內外法律執業經歷,成爲5人中主管法律事務的董事總經理。
較之國外資金或私募基金,渤海基金作爲人民幣的中資基金具有自己獨特的優勢。外幣基金常常受限或禁止投資於一些領域或產業,如軍工、電信、媒體業等,中資的渤海基金卻不受此限。在程序上講,獲得投資無須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手續簡便;人民幣的基金,又避免了匯率的風險。而且作爲中資基金,A股就可上市,無需像外資那樣只能在境外上市。
上個世紀80年代初,當田鳳常加盟中國第一家涉外經濟律師事務所時,他清晰地記得那時涉外所對外聯絡用的是英文稱作Telex的“電傳機”,因爲這個機器用起來有點像在發明碼電報,即這邊打的“字”都是洞洞眼,對方接收到的是英文。田說他非常幸運也非常自豪,他總是站在潮流的最前端。他是第一批中國改革開放的涉外律師;他是第一批中國合夥制律師;第一批證券律師;第一批國內仲裁機構的仲裁員;第一批跨國公司在華本土化的高管………
IT業在中國迅猛發展之時,田鳳常被獵頭公司獵入微軟,成爲微軟中國主管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總監。由於職業的規則,對於當時一些案件的細節,田律師不便多談。田提到了一個當時微軟在國內打的一場很轟動的反盜版官司,當時微軟告的是國內一個很知名的生產加溼器的民營企業,使用盜版微軟軟件。當時即使一些國內主要的、品牌的計算機生產廠家,常常許可的軟件只允許安裝1000臺機器,但實際上廠家擅自安裝2000臺的情況也非常普遍。在“攢機”的情況下更是如此。當時微軟打官司的主要目的,不僅僅是爲了維護微軟自己的權益,而是希望通過訴訟的手段推動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完善,因此微軟當時選擇了一家較有影響力的民營公司作爲自己的起訴對象。田鳳常及其同仁們的努力沒有白費,微軟在中國的知識產權訴訟,最終的成果從制度層面上體現在了2001年中國修訂的著作權法以及修訂的計算機保護條例裏。
張利賓法學院畢業後先在總部位於紐約的PaulWeiss律師事務所工作,他在上海的這幾年正是上海飛速發展的時期。利賓代理了許多大的公司客戶,在中國改革的最前沿見證了中國和上海的經濟發展成就。
張利賓後來回到北京,進入總部在瑞士的跨國公司ABB做法律顧問。ABB是一家在電力設備和技術方面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製造供應商。進入這樣一個大型跨國公司,處理中國區總部和下屬二十幾家合資企業和獨資企業的法律事務,使得利賓有機會看到法律在一個真實的商業世界裏如何發生作用。這一次,利賓變換了角色,作爲律師事務所的客戶與外部律師打起了交道。利賓一直覺得他在ABB的這段工作經歷是他職業生涯中一段寶貴經歷。作爲客戶,他知道了需要從一個外部律師得到什麼樣的法律服務。
張利賓現在是美國貝克博茨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常駐北京。在利賓的北京辦公室裏,有一張姚明簽字的、祝賀北京辦公室開業的照片。因爲正是由張利賓代表休斯敦火箭隊與上海有關方面談判,才協助促成了姚明加盟了休斯敦火箭隊。該所的創建人之一是美國前國務卿詹姆斯貝克的曾祖父,貝克本人和其兒子也是該所的高級合夥人。在該所全球200多位合夥人中,利賓是唯一一位長着中國面孔的合夥人。目前利賓的主要執業範圍是公司法領域,包括在能源和其他行業的投資和併購。
在美國作爲一個專利律師,需要有2個執照,即律師執照,還需一個由美國專利局頒發的專利代理人資格執照。同律師資格有各州認定不同,專利代理人執照全美適用,因爲美國的專利法是聯邦法。不過只有大學畢業、專業是自然科學的人可以投考專利代理人資格。王翔目前的客戶大多仍是歐美大公司,他曾經服務過的客戶有IBM、福特汽車、輝瑞製藥、海爾等。王翔前不久就曾代理了一家中國某電子器件行業的龍頭老大在美國的專利訴訟,這家中國企業在世界上也屬於本行業的前5名,其產品暢銷世界五六十個國家,後來在美國被訴侵犯了美國公司的專利權,同時美方針對該中國產品銷往的歐洲、非州等市場都提起了侵權訴訟。中方企業面臨鉅額經濟和巨大市場的喪失。
一項產品在進入美國市場之前,請美國的專利律師出具一份“專利侵權分析意見書”,往往是非常關鍵的,通常專利律師會做一個“盡職調查”,如果有問題專利律師會提出針對性的修改意見。上面的那家中國企業,懷着僥倖的心理,越過了這一環節。有無專利律師的意見書,在美國意味着怎樣的法律後果呢?如果有這張“紙”,即使後來發現仍有侵權,只需賠償實際損失;如果沒有這張“紙”,則要面對3倍的懲罰性賠償。
其次,中國的產品目前原封不動地“抄”外國貨的情況已不多了,大多會加進自己的一些“新”元素,由於對美國專利制度的不瞭解,通常也忽略了將自己的專利到美國去申請,現代社會產品中都會有這些“交叉知識產權”。如果有這種“交叉知識產權”,中國企業就可以在被訴時反訴美國公司。雖然此案中,最終諳熟中美雙方專利法律的王翔以其優質、專業的服務,並使中國公司購買第三方的專利以使雙方以和解結案,獲得了美方的許可使用,但中方企業畢竟付了一筆不菲的學費。希望這其中的經驗得失能給衆多期望進入海外市場的中國企業以借鑑和參考。
幸逢中國發展歷史之機遇
王翔說,當他1999年試探性地回國開展中美間的專利和知識產權業務時,沒有多少國內企業對他的業務領域有興趣,但到了2002年,這種情況開始有了跳躍式的轉變。雖然目前國內客戶還只佔5%,但隨着中國對知識產權的認知度和保護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中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王翔預言,5年內中國客戶的比例將會迅速增至25%。
張利賓回國執業將近10年了,從理論到實踐,一點點感受着中國法律制度的成熟與成長。從當時國內只有三資企業法,到中國開始有了首部公司法;從給予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的稅收優惠退出歷史舞臺,到內外資企業統一稅率新稅法的施行;從自己最初服務的對象以外國投資者爲主,到如今逐漸開始爲像華爲這樣的大型民企或國企到海外投資、併購提供法律服務。中國的市場經濟正一步一步地邁向法治經濟。
幾乎每個受訪者都坦言,是中國發展的歷史機遇,帶給他們個人命運的契機。中國的開放,使他們得以走出國門,觸摸到西方法律界發展最新的脈搏;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中國法律服務市場對世界巨大的吸引力,使他們卓越的才華有了用武之地。從最早一批闖入美國法律界的中國人,到如今有着驕人業績、擁有美國律師資格的法律人,而最終他們又都不約而同地把自己的事業重心遷回到這片生於斯、長於斯、成就於斯的中國的土地。
他們一路走來,遊刃於中美法律服務之間,眼中所見,心中所感,中國強則法律興,法律興則中國強。
“兼職法律學術團隊”
這些成天忙碌於法律實務、始終堅守在司法實踐第一線的律師們,心中還深深縈繞着學術情懷,他們自稱爲:“兼職學術團隊”。用團隊的發起人之———苗壯律師的話說是:“我們這些人學了一些知識、做了一些事情,積累了一些經驗,掌握了一些技能,經歷了一些東西、也思考了一些東西,而這些東西對社會可能是有價值的、尤其是對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和實踐應該是有價值的。我們期望能用自己的學識回報社會。”
這個開放的團隊除了文中所提到的幾位外,還包括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博士、外交學院副教授于丹翎和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現爲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的齊東祥。這個團隊以其別樣的方式活躍在中國的法律學術界。近年來,張利賓的《美國合同法:判例、規則和價值規範》,苗壯的《美國公司法:判例、規則和價值規範》率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團隊的同仁還在《人民法院報》及幾家法制媒體開設了專欄。同時,這羣有着深厚實務經驗的律師們,還積極介入中國的法學教育,或兼職教課,或舉辦講座,身體力行,理論聯繫實際。
期望這羣“專職律師、兼職學者”,能以他們具有國際視野、知行合一的學術成果爲中國的法學研究帶來一股清新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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