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30日訊(記者楊晶)今日,由太原市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4部門擬定的《太原市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實行,太原市6城區被納入試點工作範圍內。今後,太原市2200餘名符合條件的服刑人員,將陸續離開監所,回到社區,從事一定的工作、勞動或社會服務。
社區矯正主要針對5類犯罪人員:被判處管制的、被宣告緩刑的、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包括保外就醫的、處於懷孕或哺乳期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等)、被裁定假釋的、被剝奪政治權利在社會上服刑的。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將對他們進行分析,制定個性化矯正方案。通過集中教育培訓、專家心理諮詢、公益勞動等形式,對他們進行教育矯正。對生活困難的,凡符合低保條件的,經民政部門審覈後,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社區矯正工作由社區矯正專業工作者和志願者組成。專業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與派出所的專職人員組成,其中司法所的專職工作人員不少於3人。志願者則包括社區幹部、高校學生及矯正對象的近親屬和原工作單位人員等。太原市司法局工作人員介紹,有意做社區矯正志願者的人員可到當地街道司法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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