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 10月2日訊 認識3個月就閃電登記結婚,婚後發現互相併不瞭解,日前,丈夫肖文以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妻子下落不明5年爲由要求與妻子離婚,但因證據不足被青島市南法院駁回。
肖文告訴法官,2000年6月,家住青島的他認識了來自吉林長春的張燕,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並於當年9月閃電結婚。兩人只登了記,沒有邀請親朋好友舉行儀式。由於婚前短短的3個月相識時間,雙方缺乏深入的瞭解,結婚4個月後,雙方感情開始出現危機,並趨於破裂。2002年2月初,他和妻子在痛苦中煎熬了一年後,覺得感情已無法挽回,雙方徹底分手,從此失去了聯繫。直到現在5年過去了,雖然他多方尋找妻子,但一直沒找到。肖文說,他和張燕既沒有子女,也沒有共同財產,要求法院維護他的合法權益,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法院認爲,張燕經過法院公告送達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沒有到庭參加訴訟。肖文起訴稱張燕下落不明已5年,但沒有提交相關的證據。因此,不能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所以駁回了肖文的訴訟請求。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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