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生意競爭報復他人,入室搶劫女同鄉,劫取財物30餘萬元。(天津市)塘沽警方與山東、河南、遼寧三地警方合作,最終將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近日,塘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做出一審判決。
實施報復,掠財30餘萬
去年9月的一天,在塘沽打工的付某找到朋友張某和劉某某稱,他在塘沽有一個老鄉戚某,因爲生意競爭的關係,他想找人搶劫戚某進行報復。
戚某平時單獨租房居住,幾天後,付某得知戚某外出辦事,便帶兩人到戚某家指認,張某和劉某某趁機潛入戚某家中,將其放在桌上的鑰匙盜走,並偷走200元現金。
去年10月12日凌晨2時許,張某、劉某某用盜得的鑰匙進入戚某家中,因戚某反鎖房門在屋內睡覺,兩人便在廚房中藏匿。早晨7時許,趁戚某起牀打開房門之機,兩人將其捆綁,當場劫取戚某現金人民幣2000餘元,手機、首飾等價值人民幣3600元的物品以及銀行卡兩張,並持刀威逼戚某說出密碼。隨後,由劉某某對戚某進行看守,張某攜帶銀行卡到自動提款機支取現金,並在塘沽兩家商廈購買足金項鍊三條,金磚三塊,提款消費共計30餘萬元。作案後,劉某某打電話通知戚某的朋友趙某前來解綁,隨後和張某一起攜帶財物離開現場,並將財物和付某平分後,各自逃回原籍。
去年10月21日,張某使用僞造的身份證、駕駛證在塘沽一租車行,以租車爲名詐騙奇瑞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32000元,將車開回山東。
警方聯動,抓獲3名主犯
塘沽警方通過調取ATM機監控錄像資料,鎖定張某爲犯罪嫌疑人。今年2月2日,塘沽警方趕赴山東,在當地警方配合下將張某抓獲。2月16日,潛逃回河南原籍的付某也被當地公安局抓獲歸案。
去年12月6日10時許,劉某某夥同王某(在逃)竄至瀋陽市大東區某居民家中,盜竊電腦兩臺、平板電視一臺、手錶一塊,價值人民幣10520元,被瀋陽警方列爲網上追逃嫌犯。今年3月21日,在塘沽、瀋陽兩地警方攜手下,劉某某也落網。
法院判決,三人領刑
法院還查明,劉某某曾因盜竊、搶劫罪被法院多次判刑,2006年6月剛剛刑滿釋放,屬累犯。
法院判決:劉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刑罰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張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刑罰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付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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