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楚天都市報) (記者餘皓通訊員許麗薇郭豔萍實習生胡麗程)尚在見習期間,陳某便開始挪用公款高消費,正式上崗後更是大肆用公款購物。他在短短一年三個月內,夥同姚某挪用公款達18萬餘元。上月底,江漢區法院一審對陳某判刑7年,其同夥姚某被判刑2年。
今年25歲的陳某來自巴東農村,家境貧寒。2005年5月,他在大學畢業前夕應聘至漢口一家醫院任住院部結算員。見習一個月後,他發現了財務漏洞:當天的收款總是於次日上交,遂起貪心。6月,他便開始挪用公款消費,將次日的收款填補前幾日的虧空。7月,他轉正後見沒人發現,膽子越發大起來,挪用金額從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
陳某作案半年後,會計姚某發現財務有問題。後在陳某的請吃下,姚某也加入到挪用行列。
由於有公款支撐,陳某的消費水平越來越高,他用公款買來筆記本電腦、摩托車、手機各兩部,還在漢陽租下一門面做服裝生意。
據法院查明:2005年6月至2006年9月,陳某夥同姚某挪用公款18萬餘元。今年1月,檢方接到舉報後對陳某、姚某予以查處。
此案開庭時,陳某的同學對其不無惋惜:“上大學期間,他勤奮好學,樂於助人,最大的缺點便是愛面子,抽的是17元一包的黃鶴樓,經常宴請同學及老鄉。”
陳某在悔過書中也稱,愛面子讓他鋌而走險成爲罪犯。
(責任編輯:劉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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