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爲警察,看到有人落水,應該怎麼辦呢?英國部分地區警方的答案是:不要伸手救人,保護自己的性命要緊,即使扔救生圈都要三思而後行,以免被拖入水中。
據英媒體9月30日報道,英國德文郡和康沃爾郡警方規定:當地警方不希望、不要求所屬警員在任何情況下進入水中營救任何人和動物。看到在水中掙扎的落水者,當地警察不應救助,甚至未經危險評估,連救生圈都不要扔,應當避免與正在掙扎的人進行身體接觸,以免被拖下水。
無獨有偶,在英國多塞特郡,在接到有人在遊艇上心臟病發作的報警後,兩名警察在15分鐘後匆匆攜帶醫療設備趕到岸邊,卻接到當地警方的命令,不要上船救人,因爲他們沒有接受過海上救生訓練。更有甚者,在英國威根市,兩名警察眼睜睜看着一名10歲少年淹沒在湖中而不出手援助。英國大曼徹斯特警方爲此振振有辭地辯解說,這兩名警察這樣做是對的,因爲他們並未接受過水上救援訓練。
該法規一出臺便引來爭議。德文郡和康沃爾郡警官希克斯表示,他將向上級反映這一問題。他說:“難以相信一名警察在這種情況下會置之不理,揚長而去。如果康沃爾有兒童也像這樣淹死,我們將遭到民衆的批評。我對存在這樣的政策感到擔心。”
而其他地區的警官也同樣表示出擔憂。英國倫敦警察局的霍茨科尼說:“這些規定說明爲什麼緊急部門正在失去公衆的尊重。人們希望警察能夠毫不猶豫地救人。”英國格洛斯特郡警官沃丁頓說,對這種不準警察救人的法規應進行重新審查。▲(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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