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意雙方關於帕瓦羅蒂首次來華的談判中,稍微特別一點的要求,中方几乎都很難做到。其中的差異,既有觀念上的,又有物質上的。回首這一切,真讓人有隔世之感
1986年、2001年、2005年,帕瓦羅蒂曾經三次來華。其中以1986年的首次來華最爲中國人、也最爲帕瓦羅蒂本人所看重。有人說,是帕瓦羅蒂,爲中國人真正打開了一扇西方歌劇的窗戶。帕瓦羅蒂本人也說:“這趟中國之旅是我畢生最美妙的經驗之一,永遠不會從腦海裏消失。”在他的自傳《帕瓦羅蒂的世界》中,用了一章的篇幅記述此行。他寫道:“那次訪問以後,中國政府曾多次邀請我再次前往,但我總是加以拒絕。我相信,不論另一趟訪問有多麼成功,也不可能像1986年的經歷那麼自然、美妙。類似的體驗一生難得出現一回,第二次絕不會再有。”這似乎可以解釋,帕瓦羅蒂前兩次來華爲什麼中間相隔了那麼長的時間。
2007年9月6日帕瓦羅蒂逝世後,很多國內媒體刊登了悼念文章,回溯他與中國的淵源。但不少文章並不準確。筆者所服務的中國對外演出公司,是帕瓦羅蒂1986年首次來華的主辦機構。借工作之便,我到檔案室裏打開了當年的卷宗。厚厚三大本卷宗中,封入了“談話談判備忘錄”、“明碼電報”、“接待計劃”、“外賓接待簡報”等各種當年往來的工作文件,也封入了今天看來別有意味的帕瓦羅蒂第一次來華的細節。
意大利政府出錢
由於衆所周知的政治因素和經濟原因,歐洲一個劇院到遙遠的北京演出一臺歌劇,在那個年代絕非易事。中演公司的一份報告顯示,早在1979年,意大利政府就提出派遣羅馬劇院訪華,由於經費的原因,最終未能成行。後來幾乎每年都會舊話重提。以至於中國文化部都感到有些疲憊了。關於熱那亞歌劇院1986年訪華一事,最早的一份文件,是中演公司1984年10月20日寫給文化部的請示報告。當時的文化部主管領導在上面批示:“此團來訪的來龍去脈未說清楚。邀請如此大團來訪,目的必須明確。請再查一查情況,告我。”
中演公司急忙報上去一份更詳盡的報告,說明熱那亞歌劇院此次訪華“確有誠意,將會得到官方資助”。爲了讓領導決策方便,還特別在新報告中提出了兩個方案:其一,熱那亞歌劇院與帕瓦羅蒂一起來,共160人;其二,請帕帶二三十人小樂隊來。但同時指出,如果熱那亞歌劇院不來,費用可能有問題,因爲意大利政府已經決定對該劇院訪華給予官方資助。明眼人一看便知,第二個方案完全是個僞方案,根本就不成立。於是領導果斷批示:“擬同意按第一方案,即請意大利熱那亞歌劇院160人(包括名演員帕瓦羅蒂也來)於1986年6月來華訪問演出。”當時的文化部副部長劉德有、部長朱穆之很快相繼圈閱表示同意。這件事就算初步定下來了。
中國方面很強硬
之後,是長達一年多的各種具體談判和準備工作。但是直到1985年11月,雙方還都一直沒有直接見面。當時的談判所涉及的內容極爲瑣碎,排練演出在什麼樣的劇場,住什麼樣的酒店,中國當時有什麼標準的劇場和酒店,以及飲食交通如何安排,劇院需要來的人數,能不能有啦啦隊、攝製組……耳聽爲虛,對於中國這個遙遠神祕的國度,意大利人根本摸不清頭緒。
顯然意方有些着急了,通過中國駐意使館提出來華進行考察商談。針對這一情況,1985年10月11日,中演公司致電駐意使館文化處:“請告熱那亞歌劇院,如同意下列幾點,我可如期接待該院4人自費來華商定訪華演出有關問題併發簽證。1.我接待的總人數(包括帕瓦羅蒂的隨從人員在內)不能超過160人,超過的人數應自費。2.住房仍爲前門飯店登記的旅館。3.我方解決童聲合唱團、吹奏樂隊及羣衆演員有困難。4.同意電視組自費隨團活動,每人每天食、宿(兩人一間)、交通費至少60美元,城市間交通費另付。以上問題請該院均予諒解。”
看得出,中國方面很強硬。談判過程在帕瓦羅蒂的自傳中沒有什麼反映,只有一句:“這項計劃已經進行了一年,但我們很少張揚,因爲我們怕最後若談不攏,會讓大家太過失望。”
其實,今天來看,帕瓦羅蒂和熱那亞歌劇院訪華,條件對中國是相當有利的。簡單地說,國際旅費和藝術家的工資均由意大利方面負責,中方只負責藝術團落地後的接待安排和相關費用,而且由於是兩國政府間的文化交流項目,按慣例不需要支付演出報酬,也不用考慮票房分成問題,只需要支付給藝術家們一點零用金就可以了。與今天商業演出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出場費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但在當時,卻有彼時彼地的情況與困難。
能否在體育館裏演歌劇
在談判備忘錄和相關文件中,有意方提出在體育館演出歌劇的記錄。中方提出,歌劇這樣的“嚴肅音樂”完全不適合在體育館演出。對方顯然不肯輕易放棄,堅持在體育館是可以演出歌劇的。中方於是告訴對方,如果選擇在體育館,需要另外支付25萬美元的費用。25萬美元在1980年代可是一筆鉅款,爲什麼需要這麼大的費用呢?中方說,需要支付體育館前後共一個月的場租費。這是當時經諮詢,體育館方面的報價,而且是“上級的規定”,幾乎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餘地。即便在今天看來,恐怕也是全球最貴的租金了。
意大利人倒是沉得住氣,說我們在經費方面再想點辦法,但後來這個想法還是不了了之,只有選擇由中方爲之選定的天橋劇場。而就當時的實際情況看,從中國人的角度,在北京也沒有比天橋劇場更適合演歌劇的了。如果早在1986年就能夠在體育館演出歌劇,對中國文化領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1986年6月22日至7月4日,熱那亞歌劇院在北京天橋劇場演出了6場歌劇《波西米亞人》,其中3場由帕瓦羅蒂出演。此外,帕瓦羅蒂還分別在北展劇場和人民大會堂舉行了兩場個人音樂會。依照中國“專業界”人士的標準,帕瓦羅蒂個人演唱會同樣不太適合進入大會堂。但是帕瓦羅蒂成功了,他成了第一個在人民大會堂舉辦個人音樂會的外國人(其實中國也沒人享受這份殊榮)。大會堂的那場演唱會,是經過胡啓立提議、胡耀邦拍板決定臨時從北展移到大會堂的。這成爲1986年帕瓦羅蒂訪華的高潮,音樂會結束時,在一遍又一遍的謝幕之後,帕瓦羅蒂即興發表講話,表達了他的激動與感激。從大會堂出來,坐上紅旗轎車,他對身邊的人說:“今晚是我藝術生涯的頂點。”
住宿問題
開始,意方對許多事情很堅持。比如對於劇場,他們認爲天橋劇場“條件太差”;對於人員,中方要求他們限制在160人以內,他們認爲“不可能”;對於原先安排的前門飯店,他們覺得“太落後”。隨着談判的進行,他們接受了天橋劇場。160人的限制,雙方想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允許意方增加到210人,中方只負責接待160人的食宿交通費用,餘下的50人爲自費,中方同意安排其食宿交通,但每人每天要交60美元的包乾接待費。
住宿問題,稍微複雜些,中方堅持認爲前門飯店“很不錯”,連卡拉揚率領柏林交響樂團來,住的也是那裏。最後意大利使館於1985年10月21日照會文化部,仍然很客氣,“十分榮幸地通知貴部如下:旅館,不太理想,爲此希望選擇一個較好的旅館,其差價部分,意方支付。”爲此,中方爲他們重新選擇了由著名建築師貝聿銘設計的香山飯店。香山飯店在當時,是北京最好的飯店。兩個賓館的差價加上意方增加的50人接待費用,合在一起高達8萬美元。香山飯店也“趁火打劫”,要求加收提前一天的“起租費”,理由是旅遊旺季,北京租房特別緊張,同一天空出這樣多房子有困難,需有一半房子要提前一天空出,其一天費用意方要多支付3100美元。我曾向今天的旅行社請教關於“起租費”的問題,他們說早就沒有這個說法了,你那是什麼時候的皇曆?
每天500元“出場費”
讓人感到奇怪的倒是關於“零用金”問題的最終談判。意方提出普通演職員每人每天70元人民幣,劇院領導和帕瓦羅蒂每人每天300元。中方的答覆是普通演職員每人每天90元,劇院領導每人每天110元,帕瓦羅蒂每天500元。這一結果在總數上實際超過了意方提出的標準,因爲除去院領導的零用金有所降低外,其他人都提高了,而劇院領導其實沒有幾個人。這時意方的態度很有趣。原備忘錄上寫道,對此“意方表示理解,也能接受此方案;但(需要)再做演員的工作,在文字上應加上‘保留探討的權利’”。任何人也看不出給演員加了錢,爲什麼還要“再做演員的工作”的道理。歷史一不小心就在這裏留下了一點幽默的小插曲。參加談判的是院領導,降了他的零用金,長了別人的,有苦說不出,慌不擇言地以需要再做演員工作爲藉口,“保留探討的權利”,給自己找了一個不太高明的臺階下。
至於中方爲什麼給出高於對方要價的“零用金”標準?我也百思不得其解。經向老同志請教,他們說,過去許多事情都是提前向上級部門請示,具體做事兒的沒有自主權。即便是對方的要價對中方更有利,也不能臨時相機改變上級已經研究決定了的事情。所謂談判,不過是“通知”對方而已。當然,今天的中演公司在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已完全與國際接軌。回首這一切,真讓人有恍如隔世之感。
500元人民幣,在今天也許不算什麼,但在那個年代,一般人的月工資也就是幾十塊錢。一天500元,也算得上是超乎想象的天價了。
“罷工”問題
備忘錄顯示,有些談判,意大利人顯然被中國人繞糊塗了。中方提出,有些舞臺人員可以住在劇場附近的前門飯店,這樣可以節省交通時間,而且方便(真實目的可能是節省住宿接待費用)。意方認爲,如果住房條件不好,或分在幾個飯店住,演員會罷工的,其責任意方不負,按法律要由中方負責。中方認爲,遇有問題應本着協商精神加以解決,而不是付諸法律;因爲法律是各國自己定的。如“罷工”,在意大利是可以的;在中國是不行的。屆時如真出現罷工,按意大利法律辦還是按中國法律辦?意方只好同意按協商的辦法解決。關於“罷工”條文,中方提出:一、如果寫上意歌劇院可以罷工,那麼也應寫上中方的協助人員、舞美人員、司機等也可罷工。二、寫上“如果意方的演員罷演,所造成的後果,其責任應由意方負;中方的有關人員罷工,其責任應由中方負”。意方大約也明白,中國人不可能出現罷工,寫了各負其責,其實也就是等於要意方負責,所以提出“那麼都不寫”。中方表示同意。
顯然,中國人踢皮球的功夫要大大超過意大利人踢足球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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