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4日電臺北消息:臺北地方法院5日上午將開庭審理陳水扁“機要費”貪腐案,討論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案部分有關聲請傳喚證人等程序。臺灣媒體報道說,吳淑珍的律師4日表示,吳淑珍將不會出庭。
陳水扁“機要費”貪腐案去年12月15日首次開庭,吳淑珍應訊後稱身體不適被送醫,此後每次開庭,吳淑珍均以身體不適爲由,請假不出庭。
臺灣檢方於去年11月宣佈陳水扁“機要費”貪腐案完成偵查程序,並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僞造文書,因其身爲臺灣當局領導人,享有“刑事豁免權”而暫不予起訴,待其被罷免或卸任後再予追究;吳淑珍詐領1480多萬元新臺幣,涉嫌貪污和僞造文書,被提出起訴;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別依照貪污、僞造文書、僞證等罪嫌被提出起訴、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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