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9月21日報道,伊拉克內政部對美國『黑水』保安公司在伊拉克涉嫌槍殺平民事件的調查結論是,『黑水』公司保安無緣無故向平民開槍,應為事件負責。內政部建議,伊拉克政府應取消外國保安公司享有的豁免權。這是2005年2月5日『黑水』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員乘坐直昇機在巴格達上空巡邏的資料照片。新華社/法新
新華網華盛頓10月6日電(記者楊晴川)自2003年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以來,美方人員濫殺當地平民的事件屢見不鮮。最近發生的美國『黑水』保安公司人員涉嫌射殺多名伊拉克平民的血案,再一次在國際社會激起公憤。
『黑水』事件冰山一角
美國佔領伊拉克後,嚴重依賴私人軍事服務企業,導致私人保安等受僱於美國政府機構的合同人員數量暴增,加之佔領當局放任自流,使得這些『當代僱傭軍』在當地無法無天,肆意妄為,形成一大禍害。正如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蘇珊·賴斯所言,『黑水』事件,只不過是上述問題的『冰山一角』。
美軍中央司令部發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在伊拉克為美國工作的私人軍事服務企業員工多達18萬,已超過駐伊美軍人員總數,其中,擔任保安的大約3萬人。這些人良莠不齊,其中一些人在伊拉克劣跡斑斑。
2004年,向駐伊美軍提供審訊人員和翻譯的『巨人』公司和CACI公司伙同美軍在監獄中采用雞奸、皮帶勒脖子以及反復電擊等手段殘酷虐待犯人。2005年,受僱於美國政府的西方保安人員向伊拉克平民車輛開槍。
根據美國國會最近發布的調查報告,2005年以來,『黑水』公司卷入了在伊拉克發生的近200起槍擊事件,其中約84%都是胡亂開槍,毫不顧及平民的死傷。去年聖誕節前夜,『黑水』公司一名保安醉酒後槍殺了一名伊拉克保鏢,事後該公司竟將其屍體用飛機運送出境了事。
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眾議員庫西尼奇強調,保安公司在伊拉克濫殺無辜是無可抵賴的事實。
非不可也,是不為也
『黑水』事件的發生,從表面上看,是保安公司鑽了相關法律缺失的空子,但本質上是美國有關方面的放縱。美國於2000年實施了《軍事治外法權權限法》,允許美國法庭懲治在海外的私人保安公司,但適用對象僅為國防部僱用的保安公司和其他軍事服務企業。『黑水』公司等受僱於國務院和其他美國機構的保安公司,則不受此法約束。
2003年,時任美國伊拉克佔領當局最高行政長官布雷默簽署一道命令,規定美國私人安全公司的僱員在伊拉克執行安全合約時,不受伊拉克法律約束。如此一來,相當一部分私人保安,無論對於美國法律還是伊拉克法律,都享有實際上的豁免權,這使得他們可有恃無恐地為非作歹。
美國南得克薩斯大學法律教授傑夫裡·科恩等專家指出,美國對在伊拉克工作的私人保安公司監管不力,除了法律上存在漏洞外,主要還在於主觀上的放縱。他指出,盡管國防部僱用的保安公司在伊拉克違法的情況不少,但極少有人受到《軍事治外法權權限法》制裁。
霸權邏輯不言而喻
美國輿論認為,如今美國在伊拉克大量僱用私人保安和合同人員,一方面是美國在冷戰後縮小軍隊規模和政府工作『外包化』的結果,另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因軍人傷亡過多而招致民眾批評以及更容易解決傷亡人員善後問題。
與此同時,與軍工企業一樣,新興的軍事服務企業與政府關系密切,有著共同的利益。『黑水』公司從幾年前的一個僅有幾個人的小企業,成長為當今美國最大的私人保安公司之一,是與政府的大力扶持分不開的。2003年以來,該公司從美國政府手中獲得了數億美元的伊拉克合同,而在此期間,公司董事長普林斯也向執政的共和黨提供了20多萬美元的政治獻金。
從根本上說,『黑水』事件是美國政府對伊政策和對伊拉克人態度的一個縮影。《新聞周刊》專欄作家邁克爾·赫什指出,美國對伊軍事行動有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就是先假定伊拉克人都是恐怖分子,因此要『先發制人』,先抓或先殺了再說,這其中的強權心態和霸權邏輯是不言而喻的。
調查『黑水』事件,FBI接管主導權
美國國務院4日說,聯邦調查局已經從國務院手中接管了調查美國『黑水』保安公司涉嫌參與射殺伊拉克平民事件的主導權。聯邦調查局對此也予以證實。
美新法案擬取消『黑水』『治外法權』
美國眾議院4日通過一項法案,將在伊拉克和其他戰爭地區受僱的所有私人保安公司置於美國法律管轄之下。
路透社報道說,法案明顯針對涉嫌射殺伊拉克平民的美國『黑水』公司,意在規范國外的美國私人保安公司。與此同時,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正式介入相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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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員工被指濫用武力,甚至攻擊美軍人
新華社特稿(劉莉莉)據《紐約時報》報道,美國國會一項新報告指出,美國『黑水』保安公司2005年以來與伊拉克近200起槍擊事件有關,在其中的大部分事件中,『黑水』公司保鏢乘坐在開動的汽車上射擊,毫不顧及當地人死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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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紐約時報》報道,美國國會一項新報告指出,美國『黑水』保安公司2005年以來與伊拉克近200起槍擊事件有關,在其中的大部分事件中,『黑水』公司保鏢毫不顧及當地人死傷情況。>>>點擊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