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存在較多問題
本報北京10月8日訊記者郄建榮交通部環境保護中心等5家環評機構因編制公路環評報告出現多處問題等原因,今日吃了國家環保總局的罰單:其中,交通部環境保護中心主持編制上述兩項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予以暫停業務三個月。
據國家環保總局介紹,這5家單位是交通部環境保護中心、上海市環保事業發展中心、上海市環境保護科技諮詢服務中心、上海環境節能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大學的有關環評機構。
國家環保總局認爲,交通部環境保護中心2007年5月編制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至葉城公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葉城至墨玉公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較多技術問題。兩項報告書中生態現狀調查內容不全,生態影響分析及相應保護措施缺乏針對性,生態評價不能滿足二級評價工作要求;評價範圍內環境噪聲敏感目標描述不清,聲環境評價不能滿足二級評價工作要求;公衆參與不符合相關規定;未按要求列出主持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證編號並附具其登記證複印件,在審查過程中被該局退回。
上海市環保事業發展中心、上海市環境保護科技諮詢服務中心、上海環境節能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大學的有關環評機構因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存在不同程度的用章、用證程序不規範、檔案管理系統不完善、內部審覈機制不落實以及對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缺乏正確認識等問題也被國家環保總局通報批評或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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