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招來“女會計” 變成丈夫“小老婆” 與女會計同居生子,重婚男子被判拘役半年 爲了支持丈夫創業,肖某辭去工作和丈夫王某開公司做生意。不料,丈夫竟然和她親自招聘到公司的會計發生婚外情,並且生下了孩子,肖某隻好將他們告上法庭。9月24日,市北法院判決二被告犯重婚罪,事後法官提醒遊走在重婚邊緣的人,不要逾越道德與倫理的底線,壓上法律的紅線。 丈夫與女會計同居生子 肖某是濟南人,1998年她與同爲濟南籍的王某結婚。婚後爲了支持丈夫創業,她辭去了某事業單位非常體面的工作,跟着王某做生意,兩人一直沒要孩子。2002年,兩人在青島成立了一家裝飾公司,王某是公司法人,肖女士名義上是經理,實際上則打理着公司內外所有事務。然而肖某不久之後發現,丈夫和公司的女會計之間有不正當關係。 “開始時,整個人都崩潰了,因爲這個情敵是我親自招聘進來的。”肖某說,雖然自己把9年的青春和全部家產全都搭上了,但如今恨意淡了,以後還是要好好生活。 女會計胡某和肖某的年齡相仿,也是已經結婚的人。肖某還和丈夫王某參加了胡某的婚禮。因此,當肖某發現王某和胡某發生關係後非常傷心,她先是勸丈夫回頭,但丈夫不但不聽,反而趁肖某回濟南時公然和胡某同居在一起,兩人還生下了孩子。肖女士說,此事使她身心受到巨創,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她以重婚罪將他們告上法庭。 法庭上坦然承認重婚 今年3月14日,市北法院對王某和胡某進行庭審時,二被告當庭認罪。王某當庭表示,肖某人很好、自己對不住她,但是肖女士“太要強,時常把我定的事全盤否定,公司裏什麼都要她說得算才行”。王某說,由於他們性格合不來,日久難免產生了矛盾。 庭審時,雙方均同意調解,雖然法庭一再努力,但是雙方最終沒有達成調解協議。市北法院主審此案的劉法官告訴記者,自訴人曾提出經濟賠償的方式調解,王某也認爲的確應該賠,但庭后王某又稱公司垮了,自己分文沒有,雙方最終調解失敗。對此肖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曾心軟準備撤訴,但據其調查,王某爲逃避賠償,已將鉅額財產轉移,因此堅決要求法院判決。 兩被告以重婚罪被判刑 9月24日,市北法院對該案作出宣判。法院審理認爲,王某和胡某在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以夫妻關係同居並生有一子,其行爲形成事實婚姻。法院一審判決二人犯重婚罪,判處王某拘役六個月;鑑於二人的非婚生子剛剛一歲,胡某尚在哺乳期,爲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判處胡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宣判後,二被告暫未表示上訴。 該案主審法官劉法官說,我國法律規定重婚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中鑑於二被告系初犯、認罪態度好,予以了酌情從輕處罰。近年來法院受理的重婚案件略有增加,而由於婚外戀、“包二奶”行爲引發的傷害案、敲詐案等其他刑事犯罪則有明顯增加。法官在提醒當事人採取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同時,也提醒那些尚在重婚邊緣遊走的人,不要逾越道德與倫理的底線,壓上法律的紅線。記者譚雯雯 3上一篇下一篇4 版權聲明@ 青島新聞網網站 (責任編輯:黃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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