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都要求勞動者年齡在35歲以下。對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表示,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法定勞動年齡內,所有的勞動者有就業的要求,具備就業的條件而沒有就業的都不應該受到年齡的限制。 張小建今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舉例說,比如農民工和農村失地農民,如果有這個技能,但用人單位限制年齡,就可以找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一下這個情況。同時,勞動部門也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如果勞動者沒有相關的技能,就要參加培訓使自己具備單位的用人條件。 他還表示,國際上曾經發生這樣的案例,如果一個人具備相應的技能,用人單位因爲殘疾,因爲他的膚色,因爲他的性別,甚至因爲他的年齡而拒絕接收的話,這個事情是可以上告到法庭的。中國這方面的法律法制還有待進一步健全,但是也要朝着這個方向努力,以解決市場中出現的不合理的行爲。(據中國政府網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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