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陳榮喜 丁煒):10月12日,天津市將啓動“九二”式小型機動車自選號牌方案,車主將自主選號,擁有個性化車牌號。
實行自選號牌的業務範圍爲:辦理註冊登記、轉入的小型、中型載客汽車及輕型以下(含輕型)載貨汽車,出租車、外籍車、教練車、警車暫不實行自選號牌。市車管所負責發放進口機動車自選號牌,5個車管分所負責發放轄區、縣機動車自選號牌,本市36家機動車銷售一站式服務工作站負責發放本部門銷售並經過車管所備案批准品牌、型號車輛自選號牌。
自選系統號牌資源分配採取系統自動分批次提供方式,所有號牌號碼排列規則爲:發牌機關代號爲“津H”;第1位爲字母,後4位爲數字,但字母中不得使用“I”和“O”,數字不得全相同;第1、2位爲字母,後3位爲數字,但字母中不得使用“I”和“O”,數字不得全爲“0”。按上述規則的號牌資源分爲7批分配,每批號牌資源使用率達到40%時,系統自動啓用下一批資源,與以前剩餘號牌資源同時使用,第一批的第1位字母可爲“A”或“B”或“C”或“D”或“E”或“F”;第二批的第1位字母可以爲“G”或“H”或“J”;第三批的第1位字母可以爲“K”或“L”或“M”;第四批的第1位字母可以爲“N”或“P”或“Q”;第五批的第1位字母可以爲“R”或“S”或“T”;第六批的第1位字母可以爲“U”或“V”或“W”;第七批的第1位字母可以爲“X”或“Y”或“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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