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聾啞人鬧離婚,由於“語言”不通,法官和書記員通過發短信的形式扣開了溝通的大門,在法官耐心的調解下,終於使這起離婚案得以調解解決,圓滿促成了這一“無言的結局”。
年過40歲的王紅(化名)和張海(化名)都是聾啞人,幾年前,兩人通過別人介紹相識後,開始了兩人的第二次婚姻之旅。
誰知道結婚沒幾年,兩人的第二次婚姻就出現了危機。前段時間,王紅認爲兩人性格不合,於是一紙訴狀將張海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而張海則認爲雙方都是聾啞人,而且還是再婚,殘疾人再婚很不容易,所以堅決不同意離婚。對法官們來說,這個案子案情也許並不複雜,但是由於他們雙方都是聾啞人,在與之溝通上存在不少障礙,這給法庭的審理帶來了很多不便。
由於一方堅決要離婚,一方堅決不離婚,對於一起離婚案件,法官首先勸說提出離婚的一方回心轉意。爲此,大港法院濱海法庭主審此案的法官薛麗新曾多次給王紅的家人打電話,希望家人能幫忙勸勸王紅,但是執意分開的王紅哪裏聽得進去,而且她還隔三差五來到法院,以紙代口,“訴說”自己想要離婚的決心。
當面調解未見效果
面對這種狀況,從關注弱勢羣體角度出發,薛麗新法官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有一次法庭組織雙方調解,在雙方用手勢交流時,沒講幾句,張海站起來就往外走,看起來很生氣的樣子,後來通過他女兒的翻譯才知道,張海想勸王紅不要離婚,但是由於王紅執意不從,所以張海一生氣,站起來就要走。
看到勸“說”王紅沒有效果,法官們覺得美滿的婚姻並不是靠勉強維持下去的,於是,轉而開始做張海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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