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律師做代理案件未能立案 被當事人索要代理費 立天律師事務所敗訴生效近11個月不兌現 打輸了官司不退錢律所被強執 今天上午東城法院工作人員到達執行現場後10分鐘結案 律所負責人當場將9000元案款交給了法官 本報訊(記者王巍)代理律師收費後怠於履行職責,被當事人樑先生訴至法院並被判決退還9000元代理費,但律所拒不履行判決。 今天上午,東城法院執行庭的法官到北京立天律師事務所進行強制執行。 上午10點,東城法院執行庭的法官們來到位於東四十條西北角的立天律師事務所。該律所主任王先生見到法官後表示知曉此事。 法官問:“爲什麼一直不履行還款判決?”對此問題,王先生解釋說,涉案律師已經調到其他事務所工作。 法官依法給出王先生兩個選擇,要麼今天履行還款義務,要麼法院將強制查封律師事務所,對此,王先生在稍作猶豫後,通知會計前去取錢。 10分鐘後,會計拿着裝有9000元錢的信封回到事務所,王先生清點後將錢交給執行法官,再由法官轉交給申請執行的樑先生。 案情回放 律所敗訴拒不退錢 54歲的樑先生是中國地震所地殼應力研究所退休幹部。 2003年8月13日,他與北京市立天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由律所指派謝律師代理他與中航勘查設計院欠款一案。 當天,他支付代理費1萬元,但所委託的法律事項自始至終未向相關法院立案審理。 樑先生要求律所退還律師費遭到拒絕,故起訴要求律所退還代理費9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謝律師只爲樑先生的委託事項進行了部分工作,遂判決律所退還9000元。 法院判決生效至今已經將近11個月,律所並沒有執行判決,樑先生爲此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帶着封條到律所強制執行,但律所負責人(左一)稱涉案律師已調走 攝/記者曹博遠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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