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近日重新修訂了《牡丹靈通卡章程》。持卡人境內跨行ATM的取現費將從現行的2元/筆,變爲2~4元/筆。異地跨行取現,則要在上述基礎上,按取現金額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加收異地取現費。工行有關人士指出,調整後大部分地區(如北京、上海等地)ATM跨行的手續費仍將按照2元/筆的標準執行,只有在目前其他銀行執行4元/筆的省份地區(如廣東、瀋陽等地)會做出相應調整。(10月11日《中國證券報》) 在一片爭議聲中,收了不到3個月的ATM機跨行查詢費終於偃旗息鼓。誰曾想,開收新項目不成,老項目的收費標準卻成倍地上漲。在工行之前,建行、中行、農行在不同地區均已提前將境內跨行ATM機取現手續費上調爲4元/筆。據《都市快報》記者計算,龍卡借記卡異地跨行取一萬元將要付給銀行108元(依各行ATM機單筆取款限制的不同,這一數字還可能更大)。 如果不是此次工行修訂牡丹卡章程引起媒體關注,恐怕消費者還將繼續沉浸在本地跨行取款一次只需2元的舊夢裏,渾然不知這一數字早已翻倍。我們無法統計,消費者爲此多花了多少冤枉錢。必須質問的是,這一價格上漲行爲有沒有經過必要的公示程序,盡沒盡到對消費者的法定告知義務?如果有,何以媒體至今才知情?如果沒有,那麼這種偷偷摸摸的漲價行爲,與詐騙何異? 銀聯相關人士透露,銀聯的網絡使用費收取標準每筆僅爲幾角錢,而且該標準近期沒有變化,目前也沒有上調的計劃,那麼,跨行取款手續費大幅上漲的依據是什麼?而且,同樣的服務成本爲何在不同地區採取不同的服務價格? 依我看,漲價的理由恐怕只有一個:不漲白不漲,白漲誰不漲?工行有關人士的一番辯解之詞恰好印證了這一點:“費用的調整是根據市場情況的不同做出的,工行的這次調整也是爲了適應競爭的需要”。 因爲要“適應競爭的需要”,因此其他銀行執行4元/筆的省份地區(如廣東、瀋陽等地)就跟着上漲,其他銀行暫時沒上漲的地區就暫時不漲——這是何等怪異的“競爭”!向來只有競爭導致價格下降,在銀行業這個奇異的市場卻正好相反,越“競爭”服務價格越高。這再次證明當前國有商業銀行之間的所謂“競爭”是一種同質化的“僞競爭”,其本質是一種變相的合謀壟斷。這種合謀壟斷,實際上是一種操縱市場價格行爲。 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隨意上漲價格屬於“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而在不同的區域採取不同的服務價格屬於“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兩者均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表現,屬於反壟斷法所界定的“壟斷行爲”。 因此,對於跨行取款手續費的集體驚人大漲,價格管理部門和銀行監管部門不能袖手旁觀,理當拿出整治方便麪集體漲價時的負責態度來,立即啓動相應的調查程序,維護市場價格的穩定和消費交易的公平。(舒聖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