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郵報》10月8日報道,英國《同性戀騷擾法》於日前公佈。根據該法,表達反同性戀觀點的任何行爲,只要具有煽動性並對同性戀者造成欺凌和騷擾,就將構成“反同性戀煽動罪”,平均量刑7年,比強姦罪(5年)還重。 這項法規的出臺加深了言論自由與同性戀者權利間的裂痕。基督教組織譴責它是“一項讓基督教徒‘閉嘴’的法律”。 同性戀者團體則表示,那些對同性戀持反對意見的人無須對新法律產生畏懼感,前提是其表達觀點的方式“有節制”和“有禮貌”。組織負責人薩默斯基爾認爲,新法並不是爲了限制人們表達宗教觀點的權利,其懲治對象只是那些煽動對同性戀者仇恨的行爲,如散發“所有同性戀者都有戀童癖”的傳單等。 司法大臣斯特勞也解釋說,近10年來,同性戀人羣屢遭強烈憎恨、惡言謾罵等攻擊和歧視。新法旨在遏制這種破壞社會和諧的不良行爲。他還希望此類法律能使變性人羣和殘疾人羣也得到保護。 新法實施後,當局將對那些企圖製造仇恨或欺凌同性戀者的肇事者實施抓捕。警方表示,這並不意味着禁止批評同性戀人羣或開此類玩笑。但批評行爲是否“越線”,將由警方定奪。(編譯陳宗倫) 更多國際熱圖 熱門新聞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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