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姬娜實習生楊瑛侯倩) “我在網吧裏上網,不料裝有1萬多元現金的包不翼而飛,而網管雖親眼目睹了包被偷的全過程,卻因害怕而不予提醒,直到等小偷都走了才告訴我。”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稱,網管看見小偷偷東西而不制止、不提醒,導致自己的財產遭到損失,爲此,他一紙訴狀將該網吧告上法院,索賠兩萬元。 昨日上午,王先生及其律師將有關的起訴資料呈給記者並稱,今年7月15日16時到17時左右,王先生在西安 市北郊的某網吧上網時,有網管過來問他:“你的包在不在?”一直專心上網的王先生這時才發現,放在身後的包不知何時已沒了蹤影。對方稱:幾分鐘之前有小偷把王先生的包偷走了。當時王先生就慌了,因爲包裏面不但放有其往返於西安和廈門 的機票,還有1萬多元錢的現金和1本護照,於是他立即跑下樓卻不見了小偷的蹤影,隨後報了警。 “東西丟了,我本打算自認倒黴就算了。可沒想到網管也說了,當時偷包的小偷有四五個人,這些人一進網吧網管就感覺不對,因爲他們一行人左轉轉右看看,根本不像是來上網的人。”王先生稱,然而,當網管看到這些人開始偷王先生的包時,卻由於害怕而沒有出聲制止,更沒有提醒王先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而是等到小偷得手後離開了,才跑過來說是包被偷了。 “見義勇爲是我國的傳統美德,而工作人員的這種‘坐視不理’的做法讓人覺得有些悲哀,更是對壞人壞事的一種縱容!”王先生稱:“更何況,我在你們網吧裏消費,而你們網吧的工作人員明明看到小偷偷包,卻不立即制止,也不提醒顧客注意,導致最後財物丟失,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通。”對此,王先生日前已向蓮湖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其財物損失及誤工費共兩萬元,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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