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13日宣佈,從10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次調整後,普通存款類金融機構將執行13%的存款準備金率標準。
存款準備金率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銀行強制要求商業銀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動性。此次上調是央行今年以來第八次上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前七次調整情況如下:
2007年1月5日央行宣佈,從1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2月16日央行宣佈,從2月2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4月5日央行宣佈,從4月16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4月29日央行宣佈,從5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5月18日央行宣佈,從6月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7月30日央行宣佈,從8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9月6日央行宣佈,從9月2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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