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9日晚,浙江某公司的參展團來到上海世貿商城佈置展位,第二天,他們將在這裏舉行供應商見面會。直到見面會後兩個月,上海警方來到這家公司調出當初收到的機打發票時,他們才知道:自己所交的參展費用,並沒有入世貿商城的賬,而是落入了幾個年輕人的腰包。
27歲的黃益遠,是金融專業大專畢業生,擔任世貿商城會計。“公司機打發票沒有專人管理,停止使用的發票和現行發票堆放在一起,可以隨便拿取。於是,我就想到:用過期發票格式製作發票提供給客戶。”他通過在電腦上修改並打印,使假髮票和真的完全一樣,只是格式是公司已經不用的舊版本。然而這個細節,客戶是不會知道的。
後來被私分的14萬餘元展費,黃益遠分到了5.65萬元。
客戶支付租金,商城安排展位,這是正常的參展程序。然而將租金中飽私囊的黃益遠等人,如何能夠確保客戶順利參展呢?
他們的訣竅是:在參展涉及的每個環節都拉人“入夥”。
26歲的周越,任職於買家服務部,曾被評爲公司服務明星和部門優秀員工,和客戶洽談、安排展位都由他負責。因此他平時“看到和接觸的不是大老闆就是海外客商”。案發後,周越說,自己“看到了人與人之間巨大的差距,思想上受到了巨大的衝擊”。
貪慾,同樣讓任職於買家服務部、曾在新西蘭留學的徐曉淵、展覽會議部的毛惠華參與其間。前者接洽客戶、安排展位,後者負責具體落實展位和配套設施。最終,周越分到5.15萬元,徐曉淵和毛惠華分別得到2.6萬元和6500元。
收買經理被人舉報 幾次得手之後,黃益遠等人決定:收買買家服務部的經理。在一次約經理吃飯時,周越將5000元送給了經理。結果經理不但退回這筆錢,還向公司領導彙報。
很快,黃益遠等人就被公司找去談話,最後在家人的勸說下,4人相繼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近日,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分別判處黃益遠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周越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徐曉淵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毛惠華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通訊員洪彬黃崢本報記者袁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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