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順義青年張某和劉某發現有人在網上發帖辱罵他們後,持鎬把將發帖者打成輕傷。昨天,記者獲悉,順義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張某和劉某是好朋友,二人經常相約上網,並常在網站上發一些帖子。一天,他們發現網站中有些帖子是辱罵他倆的,而他們和發帖人于飛(化名)也都認識,於是張劉二人便與于飛在網上發帖互罵。今年3月3日下午5點多,張某、劉某在順義遇到了于飛,二人遂持鎬把將於打傷,造成於飛左尺骨骨折,已構成輕傷。
法院經審理認爲,張某、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二人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且認罪態度較好,因此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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