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田霜月實習生馬潔瑜通訊員廖晟)記者前日獲悉,廣東省將嚴格公安機關機構設置標準,縣級公安機關機構總數要控制在12個以內,同時嚴格警力配置標準,切實推動警力下沉。 前日下午,省公安廳召開了全省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工作現場會,省委常委、公安廳長樑偉發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副廳長朱穗生主持了現場會。 據瞭解,全省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下階段工作將重點把握四方面內容,一是要嚴格機構設置標準,縣級公安機關機構總數要控制在12個以內;二是要嚴格控制縣以下公安分局的設置,合理設置派出所佈局;三是嚴格警力配置標準,切實推動警力下沉;四是嚴格機構設置審批程序。 樑偉發強調,要通過規範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工作,達到精簡機關警力、精簡機構、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廣大民警工作積極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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