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某超市員工將50年茅臺酒和珍品雲煙,按原漿酒的價格購出,給超市造成巨大損失。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判處員工杜亮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兩年。
孫成(已判刑)系某超市菸酒飲料部員工,2006年11月30日,孫成將超市庫房內6瓶50年茅臺酒及10條珍品雲煙事先裝入放原漿酒的箱子內,而後與杜亮一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用祕密竊取的手段,由杜亮將上述物品以低價原漿酒的價格從超市買走。後來,杜亮與孫成將其中7條珍品雲煙變賣,獲贓款700元。經估價,被盜物品總價值3.7萬餘元。作案後,杜亮潛逃。今年6月9日,警方將杜亮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杜亮法制觀念淡薄,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夥同他人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鑑於杜亮歸案後能如實坦白交代其所犯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且杜亮無前科劣跡,故酌情對其從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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