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經》報道,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案10月23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當日上午9時左右,周正毅的辯護律師提着數只裝滿材料的旅行箱進入法庭。據知情人士稱,由於周案牽涉的事實龐雜,此次開庭審理將持續數日。
記者瞭解到,周正毅及其公司被控5宗罪,包括被告單位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原法人代表周正毅的單位行賄、對企業人員行賄以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項罪名。對於周正毅個人,則涉及行賄和挪用資金兩項罪名。另外,有關部門還在偵查中發現,周正毅在從事期貨交易過程中也有行賄行爲以及周正毅在犯罪被羈押後,通過親屬向監獄看守行賄。
據悉,這已是周正毅二度站在法庭上。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對周正毅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此外,當時還對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罰金3300萬元,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罰金700萬元,決定執行罰金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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