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旅客已躺在病床近兩個月了 8月29日,一輛由福州發往洛陽的K30列車在駛入鄭州站前,一名列車員和一位旅客發生衝突,旅客受傷後被送往醫院,經兩個月治療後,鄭州鐵路局客運段認為旅客已經可以出院,停止支付醫藥費,但旅客以『沒見明顯好轉』為由拒絕出院,同時索賠近34萬元費用。 商報記者徐振江實習生張艷芳 【投訴】 『我愛人被列車員打了』 昨日,來自河北邯鄲的閆先生找到商報記者說:『我愛人被列車員打了,現在在醫院治療,但是現在,他們又切斷了治療費用,醫院也不管了。』 據閆先生介紹,他和愛人在8月28日坐上了從福州到洛陽的K30次列車,29日,在即將到達鄭州站時,他愛人和列車員發生糾紛,列車員把他愛人打傷了,現在住在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昨日上午,記者在該醫院耳鼻喉科見到了被打的王秀麗女士。她向記者回憶,當時她正在上廁所,但火車即將進站,一個列車員就開始敲門要鎖廁所,她說等一下,但對方仍然敲,她很生氣,出來後,她對列車員吵了幾句,但列車員罵她是『潑婦』,結果雙方就打起來。『我的鼻子被打成了粉碎性骨折,而且耳膜也被打穿了。』王秀麗說。 王秀麗告訴記者,當時客車停留在鄭州,根本不把她送到醫院搶救,而是一直到洛陽纔把她送進了醫院,鼻子整整流了兩個多小時的血。到目前已經將近兩個月了,現在她的左耳還聽不太清楚,住院很長時間,也沒見明顯好轉。 閆先生拿出一沓藥費單說,也不知道對方是嫌住院時間太長了還是不想給治療,好幾天都沒用藥了,現在還欠著醫院錢,護士總是催著交費。給鄭州鐵路局客運段打電話,總是沒人接。 【回應】 鐵路局積極派專人陪護 昨日下午,鄭州鐵路局客運段福州車隊隊長劉宏志和鄭州客運段法律顧問海廷安來到河南商報社,向記者詳細介紹了情況。 劉宏志對當時情況的說法和王秀麗說的有些不符:8月29日列車將要進入鄭州站時,列車員按照慣例去鎖廁所,但發現裡面有人,便敲了敲門,裡面的王秀麗顯得很不耐煩,大聲呵斥,列車員又敲了敲,裡面的王秀麗出來後就罵罵咧咧的,洗手的時候還一直在罵,罵得十分難聽。列車員由於年輕氣盛,便罵了她潑婦,王秀麗便破口大罵,雙方開始廝打,在這個過程中,王秀麗抓住了列車員的鎖骨。據劉宏志說,這位列車員以前出過車禍,鎖骨裡打有鋼板,由於疼痛,就甩手打在了王秀麗的鼻子上,造成了鼻子的骨折,後來雙方就在車廂裡打了起來,後被列車長及時制止。 『後來發現她鼻子受傷,當時列車已經駛出鄭州站,於是專門為她騰出了一間軟臥,後來到洛陽後,及時送往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當天,那名列車員以及他的父母都趕到了醫院去看望傷者。』劉宏志說,『我們專門抽出人員陪護,拍片子、做腦電圖,這幾項就花了2000多元。』 【波折】 旅客悄無聲息轉院 據劉宏志回憶,9月1日前後,王秀麗的很多親戚都從福州和石家莊坐飛機趕來,後來他們認為,洛陽的醫療條件有限,說要到鄭州治療,『9月2日早上6點,我們派去送飯的陪護人員發現,病人已經走了。連值班的醫生都不知道,一打電話,對方說已經在鄭州了。』劉宏志說。 『在洛陽住的是鐵路醫院,那個列車員的父母都是鐵路上的職工,醫院不給好好看,後來連續兩天都不給拍片。』對於轉院,閆先生解釋。 『我們算是盡力了,派了兩個人24小時陪護,在河南中醫學院附近找了一個房子專門做飯用,我們每天三頓飯都是送給他們。』劉宏志說。 而鄭州鐵路局客運段法律顧問海廷安告訴記者,醫生曾經給他說過,病人已經康復,應該可以出院了,『但她一會兒說腿疼,要做腿部按摩,一會兒說腰疼,要做檢查,這些天,按摩推拿,她都做過。』海廷安說,『但她就是不出院,她原來體重108斤,現在已經120多斤了,時不時給我們提出額外要求,說吃飯沒有味道,要我們買燒雞等。』 隨後,記者又專門了采訪了王秀麗女士的主治醫師張醫生,他拒絕透露王秀麗的病情:病人的情況如果沒有醫院的同意是不能隨便說的,這是醫院的規定,作為醫生,他肯定是不偏不向的。 【進展】 旅客索賠33.7萬元 據海廷安介紹,目前洛陽鐵路公安已經立案,並把調查結果上報檢察院,按照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現在鐵路客運段還沒有義務去承擔這些醫藥費,所以,他和閆先生交流後,決定停止支付醫藥費。 『出於人道主義考慮,我們現在已經承擔了所有的醫藥費和護理費。』海廷安說,『她已經可以出院了。』 而劉宏志向記者展示了他們在醫院的各種繳費票據,『加上吃飯的錢,單位現在已經花了1.7萬多元了。』 而據王秀麗的丈夫閆先生稱,在談判過程中,他們將向鐵路局申請33.7萬元的賠償,主要有後期治療、伙食營養、交通住宿、精神補償等。 『名目很多,比如說可能會因此而下崗,或者可能落下殘疾,竟然還說,原本要買房子,因為耽誤了,房價上漲很多,所以要我們來承擔差價;還有包括家屬來往的飛機票錢等,都是他索賠的理由。』海廷安說。 【律師】 據傷殘等級判定賠償數額 河南省言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賀平告訴記者,這樣數目的賠償『實在太高了』。 『目前司法機關已經介入,賠償肯定是在司法鑒定的基礎上討論的。根據傷殘的等級來判定賠償的數額。』王律師認為,根據目前的情況,誤工費、醫藥費、護理費的賠償是合理的,但其他的一些要求,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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