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建委制定的《住宅物業服務規範(二、三級)》自今日起在http://www.bjjs.gov.cn進行網上公示,11月9日截止,該《規範》在廣泛徵集市民意見後頒佈施行。 此次徵集意見的《二、三級服務規範》,爲住宅物業服務的指導規範,適用於按照《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住宅項目,在確定物業服務規範時參照選用。按照此《規範》,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由建設單位根據物業特點和服務要求選擇並確定物業服務規範,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具體約定;業主大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業特點和服務要求選擇並協商一致,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具體約定。 《二、三級服務規範》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協助維護公共秩序、保潔服務、綠化養護、停車管理、裝修管理服務等十二個服務項目組成,可以菜單式選用。確定小區服務規範時,須結合各住宅小區的建設標準、配套設施設備和業主的居住消費能力等因素確定。級別越高,代表物業服務規範越高,具體標準,市民可登錄北京建設網進行查閱。(記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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