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舉行的“2007中歐樓宇節能高峯論壇”上,專家透露,現在我國每年新建20億平方米房屋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築;既有的約430億平方米建築中,只有4%採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單位建築面積採暖能耗爲發達國家新建建築的3倍以上。據測算,如果不採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國建築能耗將是現在的3倍以上。(10月29日《中國經濟週刊》) 事實上,1986年,我國就開始試行第一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可爲什麼20年過去了,建築節能還這麼收效甚微呢?原因有二: 一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體系。雖然建設部先後批准發佈了《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等21項重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但總體來說,仍然是“說起來重要,幹起來不要”,其重要性僅僅停留在口頭上,迄今爲止,還沒有一個項目因爲沒有達到節能標準受到處罰,該強制執行的並沒有強制執行。 二是缺乏政策激勵措施。推廣建築節能不可避免地會面臨增加生產商、開發商和用戶的成本和支出,從而影響到他們各自的利益,因此,一些發達國家爲推廣節能建築,都會出臺一些相應的鼓勵措施。如美國,政府規定,凡在現有標準基礎上節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建築,每套房可以分別減免稅1000美元和2000美元。同時,他們還對節能建築提供優惠貸款。而在我國,卻鮮有這方面的激勵措施。 國家如果不盡快研究出臺有關政策扶持政策,有關職能部門如果不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可能就如中國建築業協會建築節能委員會會長塗逢祥所憂思的那樣:“再編多少個建築節能標準,再開多少個會動員,作用也不會很大,建築節能工作今後照樣不會有大的起色。”(作者: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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