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科技處處長、北京金信思創有限公司負責人溫夢傑,於9月11日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決執行死刑。作爲“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主角的溫夢傑,是北京市重拳打擊商業賄賂犯罪以來,第一個被法院依法判處並執行死刑的官員。這是一起匿名舉報牽出的千萬大案,解讀本案,有諸多昭示發人深思。 最重要的昭示是,無論基於何種理由,當下匿名舉報被輕視甚至被忽略的顯規則或潛規則都值得回頭反思和理性修正。本案匿名舉報有兩個細節耐人尋味。有關部門當初收到的匿名舉報信很簡單,僅僅寫了“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科技處處長溫夢傑用鉅款購買房屋,明顯超過他的收入”幾行字。顯然,如果舉報線索屬實,很可能是個大案子。經過對舉報線索進行價值評估,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領導很快把案子交給辦案組。此外,直到溫夢傑被檢察機關逮捕後偵查員才得知,早在他們立案偵查之前,相關銀行領導也曾收到內容相同的舉報信,也找溫談過話,但由於其矢口否認和沒有證據而不了了之。雖未查出問題,卻提醒了溫夢傑。 時下,基於內部監督機制不完善,舉報人難以掌握第一手資料,實名舉報後常將舉報信轉至被舉報人單位甚至被舉報人手中,以及對舉報人保護不夠致使其不敢實名舉報,加之現實中確實發生過個別舉報人被打擊報復致殘或入獄的案件,不少舉報人出於自我保護意識而被迫選擇匿名舉報,這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和警覺!□江蘇/陳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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