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方資金能否全部到位? 就在日本企業挪用化武處理資金的同時,遺棄在中國境內的化武處理,還面臨着巨大的資金缺口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韓軒發自北京 作爲一直關注日軍遺棄化學武器中國受害者的學者,高曉燕聽說資金被挪用事件時,第一反應是“這麼多的錢被挪用,感覺多少有些難以接受”。 就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採訪的前一天,日本《讀賣新聞》記者也向這位來自黑龍江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員拋出了同樣的問題。“就連採訪我的日本記者也覺得,這些錢給這些中國受害者醫療豈不更好,應該用在正地方。” 就在日本企業挪用化學武器處理資金事件發生的同時,遺棄在中國境內的化學武器處理,還面臨着巨大的資金缺口。 化武處理耗資巨大 其實最近這起事件裏面被挪用的資金數額,佔整個化武處理資金的比重可謂“九牛之一毛”。 按照中日雙方達成的協議,要在吉林敦化的哈爾巴嶺建立一個銷燬廠,集中把東北地區的化學武器都在這裏銷燬(對於東北之外其它散落的則採取移動式的銷燬措施)。曾有日本人估算,在哈爾巴嶺附近建一座大型銷燬工廠,包括道路、供電、安全設施在內的前期投入,至少得5000億日元。如果加上現場挖掘回收、辨認清理和開工後維持銷燬工廠的正常運轉,其花費簡直就是天文數字。有專家估算,基本銷燬日軍在華遺棄化武預計要1萬億日元。 據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魯義教授在《日本遺棄化學武器銷燬工作的進展與現狀》一文中記錄,2001年9月日方派員清理黑龍江省北安市的毒彈,從挖掘、回收、辨認到封存,僅僅兩週時間就耗資13億日元。2003年9月日方人員赴石家莊清理52枚毒彈,三週的經費預算爲2.8億日元,可見其耗資之巨。 日方掏錢“精打細算” 外交部處理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問題辦公室主任劉毅仁曾向媒體介紹,當年因爲考慮到運輸安全問題,中國政府才同意在中國境內銷燬。從這一點來講,中方爲協助日方銷燬遺棄化學武器做出了巨大的犧牲。 1999年7月30日,中日雙方簽署《關於銷燬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日本國政府將爲銷燬遺棄化學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技術、專家、設施及其它資源。”這就等於日本政府花錢買一個化武不運回國內的對等條件。但是日本政府是否兌現了承諾呢? “99年到現在,還沒有聽說過因爲資金問題延緩化武處理進程的問題。”據已退休的解放軍防化指揮工程學院教授紀學仁說。該學院的履約事務辦公室參與了遺棄化武的處理。而另一位專家也持同樣看法,他認爲導致處理拖延的主要是技術問題,不是資金問題。 據《國際先驅導報》記者從日本內閣府網站查到的數據:日本用在處理遺棄在華化武方面的費用,1999到2005年度實際花費共計389.4億日元,而2006年度預算是177.1億日元,2007年度預算是211.6億日元。 不過日本人在這筆資金使用上的“精打細算”,還是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紀學仁說“比如人工費啊,他給你一個個算,很細緻。咱們最早和他們談判說按照日本國內的勞務工資水平支付,但日方說按照中國的,最後是按照國際的,取了個折中的做法。” 檢驗誠意的關鍵時刻 其實,由於目前處理資金都花在被專家認爲是前期的準備工作上,對日本政府態度的更大考驗還在後面,特別是哈爾巴嶺工程。 按照日本政府的財力,根本不是問題。但因爲目前銷燬的截止日期已經推遲到2012年,等到日本政府應該拿出錢修建哈爾巴嶺的銷燬廠的時候,會不會“賴賬”呢? 中方專家對次存在不同意見。一種認爲日本政府沒有故意拖延資金的意思,儘管日本國內有些右翼勢力提一些無理的要求,但預算估計不會有影響。另一種看法則認爲,不能完全排除到時出現經費不到位的情況,也不能完全排除日方到時以資金問題作爲拖延化武處理進度的理由。 精彩推薦《國際先驅導報》博客:http://blog.sina.com.cn/m/xqd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