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女子冒充銀行領導,以能夠低價購進房屋並高價出售,從中獲取鉅額差價爲誘餌,屢屢行騙作案,涉案價值累計達300餘萬元。
今年5月18日,家住(天津市)河西區的李女士與多年不見的朋友宋某(女,49歲,本市人)不期而遇。談話中李女士得知,宋某現正在某銀行部門擔任領導職務。有一天,宋某稱其所在的銀行有數套無法繼續還貸的抵押房屋需要出售,她能夠利用關係低價買進,過後再高價售出,從中賺取差價。但宋某說自己手頭資金不夠,問李女士是否有閒散資金,並許諾事成之後,兩人五五分賬。李女士動了心,當即從銀行取出8萬元交給宋某。在隨後的一段時間裏,李女士幾次催促宋某按照約定還款,都被以各種理由拖延。9月27日,李女士到公安河西分局梅江派出所報案。
民警通過調查瞭解到,宋某根本就不是某銀行的領導,而是一名前科累累的詐騙慣犯,2000年因詐騙被判刑兩年半。10月20日,宋某在家中落網。經審訊,宋某對詐騙李女士8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且她利用這一伎倆先後詐騙數十起,涉案金額高達300餘萬元。現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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