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泄獸慾,色魔竟將黑爪伸向了一女精神病患者。11月1日,涉嫌強姦的犯罪嫌疑人廖越野被湖南省嘉禾縣警方依法移送起訴。
綽號“黃毛”的廖越野,今年26歲,嘉禾縣城關鎮人,曾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出獄後老實了一陣子,但又蠢蠢欲動。2007年7月14日20時,廖越野在嘉禾縣城人民北路搞摩托車出租,見神智不清的少女李某(經鑑定爲精神病人)獨自一人往嘉家福超市走去,頓生歹意。他騎摩托車跟在其後,以“兜風”爲由將少女連哄帶騙抱上摩托車,帶到偏僻的縣殯儀館附近田野上。在聊天過程中李某不時地一個人發出傻笑,隨後廖越野開始原形畢露,不顧李某反抗,在摩托車座板上將少女強姦。事後廖越野帶李某來到縣城,開房將少女李某又一次強姦,在掙扎反抗過程中李某將廖越野所戴的玉石項鍊扯斷,廖越野則將李某手臂、胸部等處弄傷。事後,廖越野於當晚22時許將李某送回了家。
回家後父母發現了異常,經過詢問檢查發現女兒遭受了性侵犯,當晚,氣憤難當的家長帶女兒來到嘉禾縣公安局報案。根據他們提供的情況,民警經過縝密偵察,第二天就將犯罪嫌疑人廖越野抓獲歸案。
經嘉禾警方查明和法醫鑑定,犯罪嫌疑人廖越野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的行爲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涉嫌強姦罪。並且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爲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等待廖越野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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