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函〔2007〕110號
統計局:
你局《關於擬請批覆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國統字〔2007〕13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統計局牽頭的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7號)精神,抓緊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服務業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增進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擬訂建立全社會服務業統計的方案措施,向國務院提出建議;協調解決推進部門服務業統計中的重大問題;討論確定階段工作重點並協調落實;指導、督促、檢查服務業統計各項工作。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統計局、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保總局、民航總局、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體育總局、旅遊局、證監會、保監會、郵政局等30個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席會議可根據服務業統計工作的需要,通知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由統計局局長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同志爲第二召集人。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統計局,負責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會議由統計局召集。
(二)聯席會議主要工作內容。研究部門服務業業務統計資料、財務統計資料和行政記錄向統計局提供的交換制度;研究建立服務業統計數據共享制度;對於服務業統計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分析,研究建立和完善服務業統計指標和調查方法,保證服務業統計的科學性和完整性;研究部門服務業統計向行業服務業統計轉變的辦法。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研究建立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 人:謝伏瞻 統計局局長
第二召集人:歐新黔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員:楊周復 教育部部長助理
李學勇 科技部副部長
孫永波 公安部部長助理
姜力 民政部副部長
廖曉軍 財政部副部長
孫寶樹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鹿心社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齊驥 建設部副部長
王志國 鐵道部副部長
翁孟勇 交通部副部長
婁勤儉 信息產業部副部長
易小準 商務部副部長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長
陳嘯宏 衛生部副部長
杜金富 人民銀行行長助理
龔正 海關總署副署長
錢冠林 稅務總局副局長
王東峯 工商總局副局長
蒲長城 質檢總局副局長
李幹傑 環保總局副局長
高宏峯 民航總局副局長
張海濤 廣電總局副局長
孫壽山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
王鈞 體育總局副局長
林賢鬱 統計局副局長
徐一帆 統計局副局長
王志發 旅遊局副局長
屠光紹 證監會副主席
李克穆 保監會副主席
王渝次 郵政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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