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依法嚴懲,決不姑息!”“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這樣的鏗鏘之詞,首次出現在黨的報告中,彰顯了這個擁有7300多萬名黨員的世界最大執政黨堅決懲治腐敗的決心。
當腐敗罪惡未被揭穿之前,腐敗分子可以道貌岸然地以各種方式和假象欺騙羣衆,他們損壞的是黨在羣衆中的光輝形象,他們喪失的是黨在羣衆心中的誠信。當其腐敗將要敗露,他們可以一反常態地利用權力殘害維護正義的羣衆。羣衆面對腐敗分子的欺騙和殘害時,腐敗分子屬於強勢,因而反腐敗有相當難度。
基層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越權干涉行政職能的例子比比皆是。明知其違反了工作制度,下屬同志誰也不敢批評指正,甚至在黨員民主生活會上也沒人敢提。大概一是因爲這已成爲一種潛規則,二是誰提出來誰就會倒黴了。這種風氣愈演愈烈,間接導致了大大小小的領導爭相出來“表硬態”。有了表態權,就有人上門來求你辦事,就會衍生出許多腐敗機會來。反腐敗要想迅速獲得效果,要上下齊動員,對腐敗分子形成一種“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圍,在此基礎上建立一種清廉的社會風氣,讓人民生活在充滿正義的天地之中。
十七大通過的中紀委十七大報告也再次爲我們黨反腐倡廉建設指明瞭方向和途徑。在職能部門反腐倡廉方面,要繼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制,教育、制度、監督並重。要加強責任追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在反腐倡廉的組織機構上、運行體制上創新,強化職能,提高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地位。總體框架上有“四招”:教育人的思想,使其不想腐敗;完善相關制度,使其不易腐敗;加強權力監督,使其不能腐敗;加大懲處力度,使其不敢腐敗。
有了堅定的決心只是反腐倡廉的良好開端,還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才行。在動員社會力量全民反腐倡廉方面,筆者認爲有幾條值得考慮:一是要對舉報人的姓名、住址、身份等基本情況嚴格保密,舉報機關不得泄密、失密,對泄密者從嚴制裁和打擊;二是嚴厲懲處打擊報復行爲,對打擊報復行爲,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舉報人因舉報重大案件線索而遭受打擊報復的,有權獲得特殊援助;三是設立反腐基金。舉報貪官,除了冒一定的風險,還要付出時間、體力、精力和財力。因此,應該給予他們一定的經濟補償。建立舉報貪官有獎制,對在反腐敗鬥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應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對舉報者因此而遭受的人身、精神、財產和生活等方面的傷害和損失給予一定補償。同時,爲舉報人提供祕密的領獎途徑;四是開闢網上舉報綠色通道。老百姓如有“情況”,可以直接從網上反映到各級紀檢部門。
中紀委工作報告用“兩個堅持”,“兩個加強”,“三個更加註重”,打造了反腐倡廉的防護林,振奮人心,鼓舞士氣,堅定了我們黨嚴厲懲治腐敗的決心和信心。有了這樣的決心和信心,全黨上下共同努力,“亮劍”反腐,嚴懲不怠,一定能將反腐倡廉建設進行到底!(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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