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十一”期間,在北京某廣播電臺工作的張娟懷着對武俠的憧憬和名山的嚮往,專程去了趟西嶽華山。“一去就後悔了,山上的道路密密麻麻全都是人,像條長龍一樣,連拍個照都得排隊,沒有絲毫的愉悅感。賓館都貴得不行,真是花錢買罪受。”此後的“五一”、“十一”黃金週,她基本上都蝸居在家,只有春節時,纔不得不舟車勞頓地回到離京1800公里外的老家湖南邵陽。
但聽說可能要取消一個黃金週了,她還有點兒捨不得。“一連休息7天,感覺很爽,我當然希望‘五一’長假保留,另外再增加新的假期。”
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公佈3天來,有很多民衆像張娟一樣表達了對該方案的不同看法。
據新華社報道,網民表達的反對意見主要集中在:一是認爲很多單位除夕實際已經放假,春節放假提前等於減少1天假期,因春節的重要性建議適當增加放假時間。二是認爲取消“五一”長假,可能會導致出行壓力集中到春節和“十一”,外地人返鄉會更難;同時,長假的取消也減少了一些外地人回家探親的機會。三是認爲“小長假”不利於安排長時間出行,意義不大。四是懷疑《職工帶薪休假規定》能否得到真正的執行。
其中,“五一”黃金週的存廢成爲最大的爭議焦點。
據成都商報報道,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旅遊管理系主任王衍用認爲,縮短“五一”黃金週是極端錯誤的,春天是人們渴望旅遊的時候,現在把“五一”黃金週縮短了,就意味着把人們旅遊的需求給抑制了。
據羊城晚報報道,廣東省政協委員、珠影一級編輯祁海也堅決反對取消“五一”黃金週。他表示,一些人認爲黃金週弊端明顯,是因爲只看到黃金週的旅遊、交通等問題,卻沒看到其休閒價值、家庭團聚的獨特價值。
有評論認爲,“在中國人的休假權很難得到切實保障的現狀下,黃金週給國人帶來的寶貴的強制休息機會,其意義還是不可低估的。”
華商報、華西都市報等20餘家媒體還共同倡議:增加傳統節日的同時,保留“五一”黃金週。理由包括取消“五一”黃金週,就少了個長途探親和旅遊機會、影響婚期、國慶旅遊價格可能上漲等。
黃金週制度的諸多弊端
在《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問卷調查》前言中,“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說明了黃金週設置的初衷和取消的理由。
他們認爲,從設置上來說,黃金週確實是從經濟角度考慮的。1999年,針對當時國內有效需求增長乏力的狀況,國務院對原有的法定節假日安排進行了調整,形成了春節、“五一”、“十一”3個連休7天的長假。這種休假安排,“爲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作出了積極貢獻”。
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現行放假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對於黃金週而言,主要是節假日安排過於集中,在目前10天法定節假日中,有9天集中安排在春節、“五一”、“十一”3個假期,問題也由此產生。“這3個假期中,人員流動數量龐大,交通擁擠,旅遊安全隱患增大;居民大規模集中出遊導致旅遊產品短期內供給不足,旅遊景區人滿爲患,破壞現象時有發生;長假期間消費過於集中,也給旅遊及相關企業經營活動安排帶來較大困難”。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清華大學假日製度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則從經濟角度出發分析認爲,黃金週的含金量正在打折扣。
課題組通過研究發現,黃金週的經濟功能已難以爲繼。實行黃金週之前5年,國內旅遊收入平均增長率是22%,實行黃金週之後,7年平均每年增長率是12%,下降了10個百分點。
“課題組對近20年來我國國內旅遊收入的統計數據的分析表明,1999年之後的旅遊總體收入呈平穩略降的趨勢,直觀地說明了黃金週制度的引入,並沒有對旅遊總體收入的增加起到明顯促進作用。”蔡繼明說。
黃金週對旅遊行業並無裨益得到了旅遊從業者的認同。
天獅集團星達國際旅行社總經理張曉君表示,最近幾年,旅遊企業的風險越來越大,由於黃金週會造成瞬時峯值,使供應商如酒店、飯店變成賣方市場,旅遊企業必須提前拿大筆押金去預定,風險倍增。
張曉君表示,實施黃金週制度前,春節期間的旅遊收入佔到全年總收入的40%左右。而實施該制度後,3個黃金週獲得的旅遊收入,會佔到全年總收入的60%~70%。“餘下的那麼長時間就都是淡季了,這不符合旅遊規律。”
蔡繼明的課題組還認爲,除了對旅遊發展並無益處外,黃金週制度至少還存在4大弊端:一是商家的短期成本劇增;二是政府公共管理費用增加;三是對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遺蹟造成了破壞;四是不利於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的正常運轉。
其中經常受到疾病的是對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遺蹟造成的破壞。
據瞭解,北京故宮博物院最佳的日接待量爲3萬人,最大日接待量爲6萬人,極限日接待量爲8萬人,但2000年5月2日創造了日接待12萬名遊客的紀錄。在黃金週中,故宮的遊客人數大多在10萬人左右,連續數日超過極限日接待量。
文化古建築專家羅哲文表示,由於故宮遊客太多,人擠人,把一些文物古蹟都踩壞了。“黃金週過度超載,會對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遺蹟造成重大損害,在這方面教訓非常多,我們也一直在呼籲解決這些問題。”
反對者擔心,帶薪休假制度無法真正落實
在《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公佈前的11月5日,另一項與之密切相關的政策也引起了強烈關注。國務院法制辦對外發布了《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具體規定了帶薪休假的年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爲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爲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爲15天。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然而,這項政策的頒佈,並沒有讓認爲取消“五一”黃金週有損民衆休息權的人們感到安慰。很多人擔心,帶薪休假制度無法真正落實。
據瞭解,我國1994年頒佈的《勞動法》就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也提出:“推行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合理調整居民工作和閒暇時間,擴大服務供給,鼓勵居民服務性消費”。
但是,由於缺乏法規性的實施細則和具體的落實措施,這一制度實際上成爲了“紙上的權利”。《勞動法》實施13年,遲至今年纔看到姍姍來遲的《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
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也在《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問卷調查》前言中承認,我國休假制度落實得不夠。“目前我國尚未全面建立帶薪休假制度。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雖然設定了年休假制度,但安排時間較爲集中,在實際執行中存在職工難以自由休息和因工作緊張而不能休假的現象。對企業職工年休假沒有明確的制度規定,一些職工的年休假權利難以得到保障。”
杭州會計師舒聖祥認爲,在帶薪休假制度尚未得到有效而成熟的普遍執行、還沒有變成人人可以享受的真實權利之前,倉促取消一個黃金週,可能會影響到很大一部分人休假權的實現。“黃金週至少能給人們提供一個可預期的穩定假期,而帶薪休假在目前肯定無法做到這一點。”
他提出,我國有數億外來務工人員,“五一”長假是他們難得的與家人團聚的機會,他們的帶薪休假如何保障。
對此,蔡繼明認爲,黃金週並沒有保障人們的休息權,而只是將休息權調整了一下,湊到了一塊集中放假,併產生了很多弊端,取消黃金週,正是爲了消除集中放假的弊端。“法定休息權能否落實,不由黃金週如何調整來決定。把傳統節日變成法定假日,更有利於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
他認爲,實施帶薪休假制度以後,民衆可自由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旅遊時間,將更進一步賦予民衆休息權和自由選擇的權利,而且與此同時,民衆出遊的便利程度、所能獲得的性價比都能得到提高。
他表示,爲保障民衆休息權的多個方案出臺,目的正在於讓廣大勞動者有更多的時間帶薪休假,這體現了中央倡導的以人爲本的理念。“我相信這些制度會被認真執行下去的”。
照片:2007年10月7日,武漢一火車站出現客流高峯。10月8日,據中國鐵道部披露,“十一”黃金週(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間,全國鐵路旅客發送量達4836.9萬人次,同比增加624.1萬人次,增長14.8%,超過歷次黃金週,創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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