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17時許,天津港公安局連續奮戰90餘小時,將發生在東堤路上的“11·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一案成功告破。
11月3日18時20分,天津港公安局交警支隊接到局110轉警稱:在東堤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民警迅速趕往事故現場。調查中獲知,一位施工人員目擊曾有一輛藍色平頭半掛車(空車)在案發時間停在事故現場,並且聽到該車撞擊物體發出的悶響。同時從監控錄像中發現一輛嫌疑車輛曾在事故地點緊急剎車、停留,從而確定案發時間爲17時43分許,但錄像模糊不清,不能明確辨認車輛的車型及號牌。由此,民警開展大網排查工作。
經過大量的排查,蒙C08677藍色半掛車納入民警視線,該車左前大燈及護網有維修更新的痕跡。民警對該車進行了細緻勘察、比對,發現該車的前面板左側也有維修痕跡,另外在駕駛室內發現一張維修收據,這與嫌疑人田國光(化名)自稱一個月內未曾修過車的說法難以自圓其說。民警決定進一步調查此人此車在該時間段的全部活動記錄。通過調取田國光的通話記錄,發現在該時間段田曾多次與所屬珠峯車隊隊長於某通話,經詢問於某得知,田國光打電話稱去修車。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田國光逐漸露出破綻,心理防線崩潰,徹底交代了駕車肇事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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