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將客人遺留在自動提款機內的信用卡據爲己有,並分幾次將卡內現金取出消費,23歲的酒店女迎賓於某日前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日前,從江蘇來津出差的張先生,在下榻的(天津市)河西區友誼路某大酒店大廳內的ATM自動提款機上,用其個人的信用卡提取現金後,因着急洽談業務,便打車匆匆離開酒店,並於當天返回了江蘇。
第二天,當張先生打算再次使用信用卡時,卻發現信用卡不見了,經過認真回憶,他想起自己是在前一天取款後,匆忙之間將信用卡遺忘在了自動提款機內。於是,他立刻趕到當地辦卡機構補卡。可當他將信用卡對賬單打印出來後,卻發現有人曾在他取款後半小時內,分6次刷用該卡,提取金額共計9850元。
接報後,河西分局經偵支隊迅速展開調查。在天津市銀聯中心的支持下,通過各方面調查取證,終於鎖定犯罪嫌疑人爲來自黑龍江省的打工女青年於某,並在酒店有關人員的配合下將其抓獲。
原來,當初張先生取款的全過程被正在酒店大廳內的迎賓員於某看見,待張先生打車離開後,她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靠近提款機,在確信沒有人注意的情況下,再次將信用卡推入提款機內,經過幾次嘗試,對出了密碼。此後,於某連續6次將信用卡內的9850元全部取出,並將信用卡扔入垃圾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