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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開始到“十一五”末,天津市要投資164.49億元,建設282個項目,從工業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地表水污染治理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5個方面,展開對全市水污染的治理,徹底改善天津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
這282個項目建成後,將可削減本市“化學需氧量”這種主要的水污染物9.9萬噸,有效地改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促進減排任務的完成。
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外環線以外11個新城和規模爲3萬人以上的中心鎮,都必須在建設污水處理廠的同時,建設與之相配套的再生水廠。各工業園區也要建設配套再生水設施,再生水廠設計能力要達到污水處理量的30%以上。
景觀河道、水庫等水域,都要進行生態治理。其中,將對海河、津河、復興河等一、二級河道採用投放不同食性的魚類、建設人工魚巢羣、底泥生物修復、植物栽培等生物技術進行治理,每年投放水生生物苗種1億尾以上,同時在水庫、河道建設人工魚巢羣30個。(每日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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