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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天津市在校大學生應徵入伍積極踊躍,昨天,市政府徵兵辦負責人發佈了今年在校大學生應徵入伍的有關規定,解答大學生服役的相關優惠政策。
在校大學生入伍後,學籍和學雜費如何管理?
在校大學生入伍,應保留其學籍到退役後一年。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准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
在校大學生被准入伍後,已交學雜費的剩餘部分,根據本人自願,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後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後按不低於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後免交全部學費。
在校大學生入伍,退役後復學有什麼優惠政策?
退出現役後大學生的復學工作中,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畢業後,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
在校大學生入伍及退役後應享受哪些優撫待遇?
根據《兵役法》有關現役軍人的優待和退伍軍人安置的規定,對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並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義務兵家屬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退出現役後,不願復學的大學生,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負責接收,並按照城鎮退役士兵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他們的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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