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行動開展兩個多月來,我省收繳假冒記者證、工作證1362件,抓獲涉嫌敲詐勒索、強拉廣告、強買強賣的假記者28人。其中已批捕7人,行政和刑事拘留21人,已取締非法記者站、工作站45個。』日前,一份從山西發往北京的報告,披露了山西整治非法報刊、打擊假冒記者的最新情況。
根據國家《關於開展整治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山西省認真總結了省內多年治理非法報刊、打擊假冒記者的經驗、教訓,分析了該項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於今年8月至11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依法治理非法報刊和假冒記者工作。
假記者橫行令人震驚
據山西省有關部門介紹,運城市取締假記者站兩個,查扣假記者證、假工作證、采訪證42個,沒收亂掛新聞采訪牌子8副,查處7名假記者,其中逮捕1人,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3人,批評教育3人。大同市加大了對持假記者證騙取減免過路費、旅游景點參觀費人員的打擊力度,現已依據《治安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行政拘留8人。一些冒充山西畫報社、法制月報、紫光閣雜志、黃河電視臺、現代消費導報、小康雜志、《紀實》半月刊、《大公報》記者,涉嫌敲詐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分別受到了司法機關的處理。
據介紹,山西臨汾古縣一煤礦於7月上旬發生過一名礦工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死亡事故。有關部門經調查作出結論,並進行了處理。但就在7月中旬以後的20天內,有真假記者12批、28人到該礦『調查』、『采訪』。後來在臨汾『掃黃打非』辦的建議下,煤礦臨時安排了『新聞發言人』,專門接待來訪記者。8月1日,有3名自稱是『現代消費導報』和『黃河電視臺』的『記者』,到該礦以曝光事故為名,敲詐勒索了3萬元。該縣根據整治假記者的精神,於當晚11時許,由古縣警方根據煤礦報告采取行動,在縣政府門口將3人抓獲,收繳了他們敲詐到手的3萬元現金。經核查,3人所持采訪證件均為偽造的假證件。據警方初審,上述3名假冒記者涉嫌多起敲詐勒索犯罪。
同時,山西『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局聯手對山西農業大學科技開發公司主辦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科技農業》違規公開發行、擅自在全省設立36個新聞工作站、非法招聘120餘名社會人員並私自發放新聞采訪證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科技農業》現已明令取締,36個新聞工作站均被取締,其私自發放的新聞采訪證已被收繳。
假記者的敲詐對象和手法
據山西省有關部門介紹,假記者主要以敲詐為主,兼做其他營生,以聚斂錢財為目的。
他們敲詐的對象依次為:煤礦,其他私營企業,各種事故單位的法人,環保、治超、交警、食品衛生等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其他部門。
敲詐的手法為:一、找毛病。發現上述5種對象的問題,先以媒體曝光相要挾,進而擺出『記者』的架子,吹噓自己能擺平,誘騙當事人或單位領導直接現金交易或出資在其刊物上刊登廣告。據一私營業主反映,有一名假記者拿著攝像機在他的企業拍了半天,說問題嚴重,又不說什麼問題,只說要向上反映,要曝光。這位『記者』臨走時,業主送了兩條煙、2000元。不料『記者』將其從車裡甩了出來,扔下一句話:『你當打發要飯的!』
二、不斷騷擾。這些假記者都有一股拿不到錢不罷休的韌勁,只要盯上你,或說你有問題,『曝光了不得了』;或說你的工作好,有創造性,宣傳出去對企業發展和個人提拔有好處。總之是不斷地打電話,不停地上門。有的單位為了息事寧人,也有的為了『清靜』,就花錢將其打發走了事。
三、通過一些其他方式斂財。比如,賣站名、社名,兼收管理費。據調查,以往查獲的非法『雜志社』、『記者站』,大都向香港或北京的所謂『總部』交納了2萬元至5萬元,購買站名、社名,每年還要上交數目不等的『管理費』。『總部』收錢後只給一個站名、社名和『國際標准刊號』,有的給刻『公章』和制社名、站名的銅牌,有的則讓其自己刻制。對設站或建社沒有任何資質要求,交錢就行。省一級從『總部』買回站名、社名後,又如法炮制,向地市一級賣分社,價碼仍是2萬元至5萬元。賣假記者證、調查證也是斂財手段之一。非法雜志社、記者站設立後,便開始招募人員,同樣不講任何資質、條件,交錢就行。每人3000元至5000元不等,有的叫職業押金,有的叫培訓費,有的叫證件和培訓資料費,發給假記者證。有的還另發一個社會調查證,以備應付執法人員和真記者。
據介紹,山西是產煤大省,每天有成千上萬輛汽車向外省運煤。這些車輛或因超載理應被罰,或因執法人員的不當執法無辜被罰,也有應正常交納的費用。一些假記者瞄上了送煤車,或以媒體曝光執法人員的問題為恐嚇,或拿出假記者證、采訪機蒙騙,送煤車過卡。據知情人反映,送一車煤到省界,一般收取數百元甚至上千元。
一些非法報刊社的假記者,一些嘗到利用記者身份詐騙甜頭的無業游民,甚至一些街頭打燒餅、釘鞋的小商小販,都拿著假記者證,或穿梭於機關、企業,尤其是煤礦、交通治超點敲詐錢財,或騙免交過路費、旅游景點參觀費,甚至混進了一些重要會議現場。
整治假記者任務仍相當艱巨
山西省『掃黃打非』辦、山西省新聞出版局表示,整治假記者任務仍相當艱巨。究其原因,除法律法規不健全外,山西經濟較為特殊的發展模式,尤其是煤炭產業鏈,為假記者這群寄生體提供了寄生源。
此外,被發現的假記者,90%以上不寫也不會寫報道,少數寫了報道的,也是在他們依托的非法報刊上變成印刷體,證明他的報道有地方發表,使詐騙更加容易。
為此,山西省『掃黃打非』辦建立了假記者和違規、違法記者檔案,定期向各市和全省各新聞媒體通報。對於查獲的假記者,凡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有工作單位的,要通知其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要通知其所在鄉、鎮(居委會)和當地派出所,將其不法行為記錄在案。
鑒於假記者有流竄作案的特點,山西省『掃黃打非』辦每半月召開一次各市『掃黃打非』辦主任會議,通報工作情況,交流案情和案件線索,壓縮假記者的活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