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專家說,由於森林的減少、河流湖泊的污染、農藥化肥及化工產品的過度使用、城市的光害,我國螢火蟲數量愈來愈少,甚至面臨滅絕。(11月15日新華社電)
今年我還在武漢見過螢火蟲。螢火蟲,全世界已記錄2000多種,我國有76種,居然已“月黑見漁燈,孤光一點螢”了麼?也許沒那麼嚴重,但假如螢火蟲真的消失了,會怎樣?這取決於如何看待其價值。
除了“螢囊映雪”的佳話,夜光流螢的詩意,螢火蟲還有不少鮮爲人知的價值,螢火蟲的幼蟲還可以捕食傳播血吸蟲病的釘螺。但有一點更重要,螢火蟲是重要的指示物種,就是說如果這個種類滅絕了,足以證明生態環境已經十分惡劣。
我曾參加過一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國際研討會,很多國內專家的論文都是關於藏羚羊等大名鼎鼎的物種的,但一個丹麥人,專門研究鼠兔,一種像鼠但實際上更接近於兔、分佈極廣的小動物,卻獲得了更多掌聲。鼠兔也是高原生態系統中的“指示物種”,幾乎支撐了整個生態系統。諸如此類的例子俯拾即是。
這些物種,與華南虎這樣的“明星”相比,可以說是“無聲無臭”。但物種的名氣與重要性並不總成正比。拿華南虎來說,恕我“不敬”,在工業社會,像華南虎這樣的大型貓科動物滅絕,並不特別意外。而且,如果不考慮其他意涵,鑑於華南虎作爲一個亞種的區系特徵並不特出,其生態位完全可以通過引入孟加拉虎或東北虎代替。但如果螢火蟲、鼠兔這樣的物種滅絕,可能“後果很嚴重”,甚至造成整個生態系統的崩潰。
也許有人會說,這麼多物種要保護,總有“明星”和“小角色”的區別,關注“明星”,起碼可以通過公衆關注推進生態保護事業。藏羚羊保護就是一個例子。但從另外一方面看,保護力度過分集中在某些“明星物種”身上,也許是某一物種之幸,卻不一定是保護事業之福。
尷尬的是,在有關部門的保護規劃中,“明星物種”的資金預算,常常佔大頭。資金“盤子”就那麼大,有吃飽的就有餓着的。目前,國外在陸棲螢火蟲的多個方向都有較多研究,而國內研究單一、成果稀少。國外的研究多,得益於有很多基金會,會重點提供針對螢火蟲這樣“小角色”物種的研究資金。如果在國內要做螢火蟲的課題,首先立項報告中研究對象的重要性這一項就難以過關,而一個研究“明星物種”的專家,其課題申請則容易得多。
對“小角色”的重視,大概不全是因爲冷門容易出成果,而是其學術傳統中,沒有那麼強烈的功利心。對某些珍稀物種的關注首先應植根於對生命的關注和熱愛。法布爾寫《昆蟲記》,利奧波德寫《沙鄉年鑑》,都是在身邊可及的領域,日積月累觀察,做出了大文章。
希望我們能分出一點熱情,更多關注像螢火蟲這樣的物種的價值和命運,感受發生在我們近旁的逝去與消亡,不至在“再見白鱀豚”、“再見華南虎”之後,又“再見螢火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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