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新加坡11月17日電(記者袁原張永興)據第13屆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峯會官方網站17日報道,東盟輪值主席國新加坡外交部長楊榮文說,即將簽署的《東盟憲章》將堅持以磋商達成共識,制裁、開除成員國等強制性手段不會成爲憲章條款。 楊榮文在接受新加坡媒體採訪時說,爭議在所難免,因爲“這是建設共同體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環,是人們不斷溝通的過程”。因此,憲章規定將有的放矢地解決成員國之間可能出現的爭議,將建立一套根據國際慣例解決爭議的機制。他說,一些棘手的問題將由東盟領導人“以集思廣益的方式”來解決。 第13屆東盟首腦會議將於20日在新加坡召開,東盟10國將在會上簽署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東盟憲章》。《東盟憲章》在東盟各國領導人簽署之後,還需各成員國國會通過,最早有望在一年內生效。 《東盟憲章》的起草工作在2005年第11屆東盟首腦會議時被納入議事日程。今年1月舉行的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了關於制定《東盟憲章》的宣言,並決定成立高級別特別小組,負責起草《東盟憲章》。《東盟憲章》將成爲東盟成立40年來最重大的成就,爲東盟擺脫鬆散機制、形成具有約束力的區域性組織提供法律框架。 東盟成立於1967年8月8日,由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文萊、越南、老撾、緬甸和柬埔寨10國組成。40年來,東盟已日益成爲東南亞地區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合作的重要組織,並建立起了一系列合作機制。 >>>>更多內容請關注國際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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