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蕭縣財政局原副局長陳文慧酒後駕車撞人致死,逃逸後找人頂替。日前宿州市中級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陳文慧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11月14日晚,時任蕭縣財政局副局長的陳文慧酒後開著皖L-0333號警牌轎車,閃著警燈,快速行使中將一行人撞倒。據公安機關現場勘察,陳文慧撞到人後,又繼續開車前行,將被害人拖行了450米。此後,陳文慧讓其妹夫朱克武頂罪投案自首被警方識破。
宿州市中院審理認為,當晚陳文慧是酒後駕駛,無證據證明陳文慧肇事後在明知前保險杠下有人的情況下仍拖行數百米。陳文慧駕駛警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並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以包庇罪判處朱克武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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