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中東和會 新華網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王龍琴)以色列總理奧爾默特27日在美國主持召開的中東問題安納波利斯會議上說,即將開始的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談判將以雙方也已業已達成的各種協議、聯合國決議和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爲基礎,討論以巴之間的所有問題。其中,聯合國決議主要是指: 第242號決議:1967年6月5日第三次中東戰爭爆發,以色列佔領包括西奈半島、戈蘭高地、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耶路撒冷東區在內的阿拉伯領土。同年11月22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242號決議,要求以色列撤出所有在此次戰爭中佔領的領土。決議還規定承認中東地區每個國家(包括以色列)的獨立和生存的權利。 第338號決議:1973年10月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後,聯合國安理會於10月22日通過第338號決議。決議要求有關各方立即停止軍事活動,同時規定,停火後立即執行242號決議。 由於第242號決議把巴勒斯坦問題只作爲所謂“難民問題”來處理,未提恢復巴人民合法的民族權利,包括自決權和建立獨立國家的權利,而第338號決議又規定要全面執行242號決議,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因此一直不接受這兩項決議。 1991年10月底馬德里中東和會召開後,巴以開始進行雙邊會談。1993年9月,巴解組織執委會主席阿拉法特和以色列總理拉賓互致信件,巴方宣佈接受第242號和第338號決議,承認以色列國,以方宣佈承認巴解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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